丈夫要求妻子生儿子否则离婚,法官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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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与陈女士相识相恋于2010年,两人婚后于2013年2月生育一女。然而,双方婚后因生育问题不断产生矛盾分歧,2021年8月开始分居,双方多次协商离婚,在张先生看来,陈女士一直以高龄和身心压力大为由拖延生育计划。而陈女士表示“他多次逼我按婆家意愿生儿子,我不愿意但考虑到女儿还在读书和自身经济情况我不同意离婚!”

近日,经过法院和妇联的调解,陈女士与张先生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张小某由陈女士抚养,张先生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5万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补偿35万元共计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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