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劝阻乘客纠纷被咬伤,律师:航空器内属特殊公共场所,扰乱行为均面临法律严惩

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4月2日,针对ZH9539航班“空姐被乘客咬伤”一事,深圳航空方面回应称,乘务人员已无大碍,涉事乘客已被移交警方处理。有律师告诉记者,航空器内属于特殊公共场所,任何扰乱行为均面临法律严惩。当事乘客的行为或不足以构成刑事责任,但仍有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罚款或拘留。

(图源:深圳航空官方账号)

(图源:深圳航空官方账号)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4月1日夜间,有网友发帖称,深圳航空ZH9539航班起飞前,有乘客之间发生冲突,一名空姐劝阻时被乘客咬到后送医。2日,深圳航空公开回应称,4月1日,ZH9539深圳-景德镇航班登机结束后,机上两名旅客发生纠纷,一名乘务人员在维护客舱秩序过程中手臂轻微受伤,及时送医后已无大碍,涉事旅客被移交警方处理。

关于此事后续处置,记者3日联系了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宝安机场属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将记录后由专人回复。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得回复。3日,深圳航空客服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针对此事的更多消息。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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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栋律师分析称,深圳航空方面并未公布空姐受伤事件的细节。依据民航法规,如《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明确赋予机组人员对扰乱秩序行为的临时管控权,行为人可能被采取约束措施并移交警方。在此过程中,若发生“咬人”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根据《刑法》第293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若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扰乱公共秩序(如航班运行),即使未造成严重伤害,也可能构成此罪。

陈栋律师告诉记者,本事件中,即使当事人的行为可能不足以构成刑事责任,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43条的相关规定,殴打他人或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可处罚款或拘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航空器内属于特殊公共场所,任何扰乱行为均面临法律严惩。公众应遵守民航安全规定,听从机组人员指挥。若遇纠纷,建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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