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安徽一地公告,受害人尽快登记

关于对黄山振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登记的公告

近日,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对黄山振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振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全面搜集犯罪证据,打击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作如下公告:

一、在“黄山振邦”的投资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合同、收益相关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流水等记录)、公司宣传材料等,黄山市外及屯溪区投资人到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黄山市其他区县的投资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提交报案材料,汤口区域内投资人可以到南大门派出所提交报案材料。

二、根据法律规定,对“黄山振邦”业务推广人员违法所得的提成佣金、奖金应依法追缴,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主动到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经侦大队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及时退缴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抗拒调查、拒不退款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投资人客观真实提供证据材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对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聚众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为了方便群众报案,投资人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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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报案请扫描二维码

办案民警:王警官:19905593629;陈警官:19905593118

办公电话:0559-2587110

报案地址:屯溪区阳湖镇稽灵山1号(阳湖派出所一楼)

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公安分局

2025年4月7日

报案模版(模版)

一、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与公司(平台)及公司工作人员有无特殊身份关系。

二、详述事情经过:何时通过何种途径知晓XX公司(平台)。公司(平台)如何进行宣传及宣传的内容(包括资金运营模式、是否承诺到期兑付本息、投资收益率、投资期限等)。公司具体经办人(业务员)的情况。如何签订投资合同、协议。投资本金的支付方式(转账支付写明双方银行账号)。收取利息的情况(转账收取写明双方银行账号)。有无介绍他人投资的情况。

三、在XX公司(平台)的投资明细(从第一笔投资开始)。实际损失金额(截止报案时的投资本金减去已收取利息及其它现金返利)

报案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附:

1、报案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与投资相关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3、投资转款、返利用的银行卡,返还集资款用银行卡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交易明细(包括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POS机小票),并对投资、提成或收益部分用铅笔进行标注;

5、涉案公司非法吸收存款的有关宣传资料;

6、凡提供的复印件上,须写上“原件保存于何处,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共几页”并逐页签名捺印指纹。

来源:屯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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