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安徽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航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2.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郎)应急罚﹝2025﹞执-4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航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装员工江国华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并参考《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版),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2.1万元。
来源:信用安徽
近日,信用安徽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航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2.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郎)应急罚﹝2025﹞执-4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航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装员工江国华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并参考《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版),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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