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当成“外国人”,陆配怒告台官员,民进党当局被批搞“政治操弄”

史雪燕认为,台内务部门和行政机构的做法已明显“违法”“违宪”。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她来台设籍满10年,就有资格参选公职,并无“违法”。

针对大陆配偶在台湾被民进党当局视为“外国人”,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1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向陆委会主委、台内务主管部门官员连带求偿100万元新台币。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1日报道,史雪燕当天在律师李震华、多名陆配陪同下向法院递状,依法求偿,求偿对象包括台内务部门负责人刘世芳、陆委会主委邱垂正等人。史雪燕说,她跟台湾其他候选人一样,一步一个脚印经营基层,再经选举成为议员,却被要求完成一个办不到的“放弃国籍”程序,进退两难。

史雪燕坦言自己站出来是为争取保障38万名陆配的参政权,不能任由当局剥夺。律师李震华表示,取得合法身份证的陆配应享有保障,依岛内规定大陆地区人民不是“外国人”,根本不适用所谓“国籍法”,台内务主管部门的做法直接冲击38万名陆配参政及从事公职权利。

据台媒报道,史雪燕2021年通过替补的方式成为南投县首位陆配县议员,后竞选连任失利,2022年12月24日届满卸任。台内务部门2024年12月以史雪燕未在就职前办理放弃台湾地区以外“国籍”,并于就职日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佐证资料,解除其议员公职,史雪燕向台行政机构提出意见被驳回。

意见决定书声称,原陆籍人士取得台湾地区民众身份后登记参选公职,须符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台设籍满10年的资格规定,当选就职前与一般民众相同,须符合所谓“国籍法”。有关民众取得其他“国籍”者,不得担任台湾地区公职。决定书更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既无规范,自应适用所谓“国籍法”规定。

台民意机构国民党党团质疑民进党当局趁机操弄“两国论”。《联合报》此前的社论称,台内务主管部门解职史雪燕,可以说是直接落实“两国论”。国民党南投县民代游颢批评说,民进党当局明显就是政治操作,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层面来看,都显得苛刻且不合理。

史雪燕认为,台内务部门和行政机构的做法已明显“违法”“违宪”。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她来台设籍满10年,就有资格参选公职,并无“违法”。

史雪燕强调,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她参政完全“合法”。若不让陆配参政,应该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而非“违法”“违宪”。独裁的执政党,球员兼裁判,剥夺民众权益。38万名陆配在台湾生活、扮演家庭重要角色,民进党不能因两岸关系紧张,就修理陆配。所以她将提起行政诉讼,相信司法会保障民众权益。

台考试机构前副负责人高永光此前撰文称,至少从目前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反渗透法”等规定上,都无从认定大陆是“外国”,台内务主管部门以“国籍法”剥夺史雪燕已经过去了的职位,以及企图夺取已取得台湾户籍的大陆民众的参政权,“其合法性及正当性何在?难怪会被批评为政治追杀、政治清算啊!”

《联合报》批评称,赖清德当局违背法律规范,任意解职民选公职、剥夺数十万陆配的参政权,完全出于一党之私,滥用权力肆无忌惮。中时电子报的社论呼吁,“以两岸同属中国维护台海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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