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副校长抄袭英文论文,“翻译式抄袭”何以“隐身”

近日,有媒体消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开放时代》2024年刊发的一篇题为《论习惯国际法的重构——基于南北国家利益平衡的视角》的论文被指涉嫌大面积翻译抄袭了2018年的英文论文《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A Third World Perspective》。该稿的作者为华南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的钟某某以及华南师范大学东南亚中文教师教育学院、东南亚研究中心的吴某。4月11日凌晨,华南师范大学发布通报,回应该校东南亚研究中心钟某某、吴某发表的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经调查,该论文存在抄袭和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据“政事儿”报道,吴某为华南师范大学副校长,东南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钟某某为华南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两人曾合作发表多篇论文。近年来,高校中“翻译式”抄袭时有发生,就在上个月,西安交通大学就通报了“副教授论文全文抄袭”,同样也是“英翻汉”抄袭。据报道,相关领域专家表示,当前“翻译式”学术作品缺乏系统保护机制,“英翻中”几乎是“民不举官不究”。根据国际通行的版权规则,除了开放获取(OA)期刊外,其余的外文论文版权均归属出版商。若有学者未经授权“翻译”或抄袭,在收到举报后,出版商通常采取“撤稿+标记学者”的措施,涉事文章会被撤回,学者被系统标记为“抄袭或版权争议”,未来投稿需接受额外审查。但这种惩戒存在一定漏洞,几大出版商的数据库互不联通,某一家标记了有问题的学者,其他出版商可能并不知情。

由此看来,要让“隐身”的“翻译式抄袭”现身,需要社会共治。目前,中文论文查重技术已成熟,面对不断出现的“翻译式抄袭”,需要发挥人工智能的技术功能,研发跨语种查重软件。当不同语种的查重软件投入使用,“翻译式抄袭”的技术漏洞就不足为患了。

“技防”之外,“人防”一样重要。面对学术不端行为,高校和学术杂志除了“高度重视,严肃处理,予以撤稿”式的表态,更需要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摆出来,让“翻译式抄袭”难以“隐身”,进一步健全学术监督机制,让学术审查更加公开透明。另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各方可借助网络等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学术诚信监督格局,这有利于降低国家监督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只有当这种行为成为过街老鼠,“老鼠”才不敢那么放肆。

整治学术不端,在填补“技防”“人防”漏洞的同时,法律方面的完善也需引起重视。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虽能从人身权与财产权角度提供保护,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学术争议存在局限,期刊论文难以产生高额赔偿。那么针对学术不端,是否也可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让任何形式的抄袭都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只有让学术不端者付出的代价再大一些,其震慑作用才会更大一些。

抄袭能力远大于学术能力,反抄袭意识高于学术道德操守,这是对学术的亵渎,也是对规则的挑衅。魔高一丈,道高一尺。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需要技术、人力、法律等方面与时俱进。强化他律,持续自律,对学术科研多些敬畏之心,才能避免“翻译式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继续上演。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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