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吹倒树砸死行人谁来担责?律师解读

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

4月12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发生一起惨剧,受大风天气影响,一女子骑车时被路边突然倒伏的树木砸中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视频截图

现场视频截图

现场视频显示,一棵大树倒伏,还有一名路人躺在地上,无法动弹,有辆电动车倒在附近。据悉,此事发生在安徽省六安市中医院附近。12日晚,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确有人被树砸到,具体情况需要等待官方发布。4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金安区管理局及六安市应急局等职能部门,均无人接听。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12日9时15分,安徽省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区平均风力将达到4~5级‍,阵风8~10级‍,局部可达11级以上。

13日上午11时10分,“金安发布”微信公众号通报情况称,4月12日11时许,辖区内发生一起树木倒伏致一人伤亡事件。经查,事发时申某某(女,5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人民路南侧由东向西行驶。受大风天气影响,路边树木突然倒伏致其被砸中受伤。现场群众与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将其送医抢救,经医院全力救治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如何维权?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窦江丽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根据《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林木倾倒致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无过错的,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市政园林部门、物业公司等管理单位若是无法证明其对树木的日常管理维护到位,比如定期检查、加固,家属可向倒伏树木的权属管理部门主张合理赔偿。

窦江丽律师表示,本次事件中,需要担责的部门主要为负责树木管理的绿化园林部门,他们有义务巡查、维护树木,如果在大风来临前没有排查隐患、加固树木,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窦江丽律师强调,绿化园林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不能以“大风是不可抗力”来逃避责任。死者正常骑车行为无过错,气象部门提前了发出预警,责任单位就该采取措施;若工作没做到位,就不能算“不可预见”,还是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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