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高法院明确:“女性”定义仅限生物性别

英国最高法院在16日做出裁决,明确“女性”定义仅限生物性别,否决了苏格兰地方政府早前出台的跨性别政策。

英国最高法院宣布,对于2010年《平等法》中关于性别的解释存在争议。法院认为“女性”的定义只包括生理女性,否定了此前苏格兰地方政府将跨性别者定义为“女性”的做法。

英国最高法院法官 霍奇勋爵:

本次上诉的核心问题是2010年《平等法》中“女性”和“性别”这两个术语的含义。具体而言,是要明确这些术语是指生物学(天生)上的女性、生物学性别,还是“女性”是否应被(广泛)解释为包括持有性别认可证书的变性女性(即出生时为男性,现在拥有性别认可证书改为女性的人),且“性别”是否应理解为包括我所称的“证书性别”。本院一致裁定,2010年《平等法》中的“女性”和“性别”指的是生物学(天生)女性和生物性别。

在2018年,苏格兰地方议会通过的一项法案,要求公共机构董事会中女性成员的比例达到50%。为保障女性成员比例达标,苏格兰政府将持有性别承认证书的跨性别女性也纳入了“女性”范畴。但女权组织认为这个做法违反了英国《平等法》,并提起上诉。

在16日,一些女权组织与保守派人士得知最高法院的裁决结果后,在法院外欢呼庆祝。

苏格兰妇女协会主任 布吉:

正如霍奇法官所说,变性人仍然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但现在我们更明确了女性在法律上的定义。

英国最高法院这次作出的解释,不会损害跨性别者的权益,因为他们仍受到《2010年平等法案》第26条的法律保障,包括免受直接或是间接的歧视和骚扰。

但包括国际特赦组织在内的一些人权组织仍然担忧,认为英国最高法院的决定可能会限制跨性别群体的合法权益,涉及性别空间、体育赛事、就业机会以及数据统计等多个方面。

来源:凤凰卫视 杨惠琛 伦敦报道

编辑: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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