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共筑知识产权纠纷高效能多元化解新格局

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纠纷调解宣讲会”。

为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相关政策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署,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积极探索。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纠纷调解宣讲会”。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建新,广东省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王晓明出席活动并致辞,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领导、知识产权调解员代表等百余人参加活动。活动聚焦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签署深度合作协议、部署调解队伍建设、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为广东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注入新动能。

刘建新副主任在致辞中强调,此次签署合作协议是落实协同保护备忘录的关键举措,旨在推动“非诉与诉讼并行”机制走深走实。他指出,广东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累计受理案件5043件,调解成功率近50%,化解纠纷标的金额达1.7亿元,并以“诉调对接”“调解大赛”等创新实践和能力建设擦亮“全国模范”品牌。未来将深化“线上+线下”调解模式,依托新聘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体系,并借力公益宣传推动“尊重创新、崇尚法治”成为社会共识。王晓明庭长在致辞中指出,省法院与省保护中心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优化诉调对接,加强典型案例的联合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认同感。

活动特邀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欧丽华围绕“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大有可为”主题,从司法实践角度详细讲解了“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技巧”“诉调对接实务难点”等内容。参会调解员普遍反映:“培训内容直击痛点,对提升调解成功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下一步,省保护中心与省高院将以协议签署为新起点,持续推动纠纷化解机制创新,切实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保障。

(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刊发或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