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朱雀玄武敕令”到“周天紫微大帝”,改名不是闹着玩

近日,湖南00后小伙小朱在一年时间先后多次改名一事引发关注。据齐鲁晚报报道,小朱原名朱云飞,去年5月改名为“朱雀玄武”,今年1月再次改名为“朱雀玄武敕令”,现在他又要随母姓,申请更名“周天紫微大帝”。不过,小朱最后一次改名申请并未通过,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容易引发公众误解”。

小朱改名的一番操作,令网友诧异,也引发热议。有人认为他名字改得太随意,是在哗众取宠;还有人质疑他前两次的改名申请不该被通过,滥用了姓名权。但也有网友认为,改名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诚然,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像小朱这样频繁折腾自个儿名字,就真的合理吗?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名字可以改,但却不能随便改。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及各地实施细则,变更姓名需有“正当理由”,且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果说一开始,小朱因为不想重名的改名理由尚可理解,但后来就一次比一次离谱,从“朱雀玄武敕令”到“周天紫微大帝”,这到底是演的哪出戏?而一年内改三次的频率,也实属有些儿戏。如此频繁变更姓名,既有违公序良俗,也的确有滥用姓名权之嫌。

频繁更名不仅会给个人带来麻烦,也容易增添社会管理的负担。尤其是成年人,从各类证件识别到数据库管理,频繁改名可能会使得姓名与对应的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不明确,给个人带来麻烦不说,也给户籍管理、金融信用等系统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对此,小朱也坦言,改名很麻烦,他也经常因为名字过于“独特”被人指指点点。

俗话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古今中外,姓名对于一个人来说,分量可谓举足轻重。如今,人们追求独特,在姓名上有点个人喜好无可厚非,但如果一味追求标新立异,不顾公序良俗甚至挑战法律法规,那么就超过了姓名权行使的合理合法边界,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说到底,名字也只是一个代称和符号,不必过多赋予其意义。像小朱这样,改来改去并非好事。

值得一提的是,虽说最终小朱“周天紫微大帝”没当成,但从“朱雀玄武”到“朱雀玄武敕令”的改名,怎么看也仍有些儿戏。公民有权改名,但又不能滥用姓名权。相关单位如何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下,对一些有违常规的名字审慎评估,并通过柔性引导维持命名的基本规范,仍是值得平衡与思考的课题。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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