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29日瑞贝卡公开信息显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文青、非独立董事胡丽平、非独立董事朱建锐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产生的资金占用事项。二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三是公司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四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五是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处罚决定如下:
对河南瑞贝卡发制品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将根据下步核查情况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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