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日前,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河南洛阳新安县实验初中门口的大石狮子被车撞毁。图片显示,一辆白色小车车头受损,石狮头身断成两截,底座也受损。许多网友为这个可能有数百年历史的受损石狮表示痛惜。
大石狮子被车撞毁(图片来源:@清思斋)
5月2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学校附近的商户郭先生。他说,事发4月30日上午,这个石狮子距今估计已有数百年,学校的位置原来是一个文庙,自他40多年前记事起,这个石狮子就一直摆放在这里,连底座有2.2米高。
“太可惜了,元代建学宫时,就有这对狮子了,损失无法衡量……”有网友评论表示。不过也有网友表示,石狮为明代的,和洛阳福王府门前的石狮工艺类似。还有网友发现,校门另一侧的石狮子也不见了。
新安县实验初中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校方将受损石狮和另一个石狮一起运到了安全地带,石狮的具体年代她不清楚,已向县文物保护部门报告了此事。
大石狮子被车撞毁(图片来源:@清思斋)
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在进行文物普查时,因为没有人申报,这个石狮并未登记在册,是不是文物,具体年代有待考证,目前他们正与校方、交警部门保持沟通,邀请专家鉴定,评估损失制定修复方案。
“事发时,同事去了现场,没有看到肇事司机。”新安县一名交警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后他们已将此案移交事故部门调查处理,正在寻找肇事司机。
极目新闻梳理发现,今年3月,“法源寺600年历史的石狮子被游客参观时推倒断为两截”的事件广受关注。据媒体报道,相关专家认为,该石狮子至少有600年的历史,属于明清时期文物,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目前,该石狮子正在走可移动文物鉴定程序。待文物鉴定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再由公安部门等给予处罚。
无意或故意损坏石狮子,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事故现场(图片来源:@清思斋)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楠律师表示,法源寺石狮若认定不是文物,可能涉及故意损害财物罪,根据其价值的大小进行不同处罚;若最终认定是文物,故意损坏文物至高可处十日内的行政拘留,罚款五百元;《刑法》还规定了故意损毁文物罪,该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上述新安县被撞的石狮经鉴定不属于文物,肇事司机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司机主观上具有毁坏财物的故意,故意冲撞石狮,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若石狮经鉴定属于文物,肇事司机则需要承担文物修复费用,这个费用通常需要根据专家的评估和修复方案来确定。此外,由于文物具有特殊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即使经过修复,其价值也可能无法完全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肇事司机还可能需要对这部分价值减损进行赔偿。如果该石狮被确定为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且车主的过失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么车主可能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