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三甲医院被查处,最高罚款840余万元

重庆7家医院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被当地医保局罚超1300多万元。

撰文 | 郭雪梅

责编丨汪 航

4月28日,重庆市医保局官网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多家三甲医院。

具体包括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方大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等7家医院,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共计7819292.47元,罚款共计13725493.83元。

根据公示信息,对这7家医院的处罚事实包括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非医保支付费用纳入医保结算、串换项目、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过度诊疗、分解住院等十余项。

截图自重庆市医保局

截图自重庆市医保局

其中,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的罚款金额最高,达8439431.75元。

该院违法事实包括“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无指征检查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过度诊疗、分解住院、违反协议、集采不规范、进销存不符、医疗制度落实不严”,除罚款外,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4561855.00元。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创建于1939年,2009年成建制划转重庆医科大学,是一所集医教研、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甲综合医院,拥有3个院区,开放(编制)床位共3700张。2024年,医院门急诊量91.7万人次,住院患者7.3万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重庆市医保局发布的“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名单”中,包括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在内,共有5家重庆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方大医院)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非医保支付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超医保限额结算、串换项目,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74356.05元,罚款1937833.29元;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因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将非医保支付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34901.46元,罚款615136.68元;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被责令退回医保基金78050.10元,罚款78050.10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则被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039.31元,罚款3039.31元。

据重庆医科大学官网介绍,学校现拥有15所附属医院。在上述5家被处罚的医院中,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为三级医院,其余几所均为三甲医院。

其中,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方大医院)是由辽宁方大集团和重庆医科大学共同举办的混合所有制、非营利性、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此前,该院因多次拍卖未果,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去年12月,该院部分权益以9.58亿元成交,由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医院近年的年门诊量达100万人次。

除上述5家医院外,还有2家医院被重庆市医保局处罚。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因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将非医保支付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过度检查,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077822.30元,罚款1616733.45元。

莱佛士医院(重庆)有限公司因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过度检查、将非医保支付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268.25元,罚款3268.25元。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旗下拥有重庆莱佛士医院,为重庆首批涉外医疗服务机构。

近年来,重庆市医保局持续强化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工作,根据官网公开的数据,2023年,重庆市行政处罚定点医药机构1450家,行政罚款9568.27万元;2024年,全市行政处罚定点医药机构1903家,行政罚款达2亿元。

今年4月,新一轮医保飞检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启动。4月14日,重庆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等9部门,召开了全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议。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破解制度机制堵点,聚焦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医保基金管理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严肃处置,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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