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吵架从15楼高空抛物双双获刑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房佳伟 王楠 “我们只是想发泄情绪,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近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李某、张某声泪俱下。

2024年2月12日凌晨2时许,在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某小区15楼,李某和张某讨论结婚事宜时发生激烈争吵。

伴随着争执声,李某将铁制水壶、保温桶、瓷盘等物品抛掷窗外。张某也怒火中烧,接连抛出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

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经查,在10分钟内,李某和张某先后7次向楼下抛掷物品,落至单元楼前停车位、绿化带内,并致使一辆车受损,损失价值为3680元。

三坪垦区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从居民楼15层抛掷危险物品至单元楼停车位及绿化带,造成楼下车辆受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缓刑7个月,罚金3000元;判处张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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