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手机号就能从会员账户中轻松买单,这种消费方式看似方便,但是很容易被别人“钻空子”。近日湖里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名餐厅的离职员工记下顾客的手机号,冒充会员吃大餐,结果被判刑。
林某曾是枋湖路上一家餐厅的服务员,上班期间他注意到,会员的卡号就是手机号,日常只需要提供手机号就可以结账,这让他心生贪念,于是他悄悄地记下了店内两名会员的手机号。
湖里法院法官助理 陈子薇:没隔几个月,林某离职了,便将他记下的两个会员的手机号,用于注册微信号,冒充会员下单,食品通过快递配送到家中。
在之后的3个多月里,他一共盗刷了两名会员的会员卡15次,金额累计8千多元。当他美滋滋地品尝美食时,其中一名会员发现了异常。
湖里法院法官助理 陈子薇:其中一个会员发现自己会员账户里的金额变少了,于是报警了,然后店里的店长也发现了,配送的地址和原先明显是不符的,就根据配送的地址上门,发现盗刷会员卡的,就是自己店里面离职的员工。
经民警口头传唤,林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他的家属积极退赔全部损失,获得受害人谅解。
湖里法院法官助理 陈子薇:经法院依法审理查明后,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虽然现在消费方式越来越便捷,但也要注意盗刷风险。建议商家通过增设密码、短信提醒等方式,完善预付卡验证机制,消费者也要定期核对账户余额,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