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6日,德州市看守所发生一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事件发生后,我市立即组织检察、公安、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现将初步情况通报如下:
死者夏某某(男,43岁)因涉嫌盗窃罪于2025年7月4日被送至德州市看守所羁押。7月6日12时07分,看守所民警接夏某某同监室在押人员报告,称发现夏某某出现身体不适状况。民警与监区门诊部医生立即前往监室对夏某某进行持续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12时40分,120医护人员到达(医院至看守所车程约30分钟),将夏某某运往德州市中医院,期间全程实施抢救措施;13时11分,到达德州市中医院急诊科抢救室继续抢救;13时46分,夏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联合调查组经询问相关人员、调阅监控视频,未发现夏某某被殴打、体罚等情况。经法医尸表检验、CT扫描检验,夏某某全身无骨折,颅内无出血,胸腹腔无积液,内脏无破裂,排除机械性外力致死,符合因疾病致死特征。
7月10日,夏某某家属已在律师陪同下查看入所后全部监控视频,调查组向家属通报了调查情况。为进一步确定死因,针对尸检问题与家属进行了沟通,家属可以自主选定鉴定机构。
德州市联合调查组
2025年7月10日
此前报道:福建一男子涉盗窃被带到山东德州看守所后死亡,驻地警方介入调查
来源:澎湃新闻
福建福鼎夏女士称,其弟弟夏品凯因涉盗窃案7月3日被山东临邑县公安局民警从福鼎市拘留所带走,7月6日家人接到山东临邑县方面通知夏品凯死亡。
7月10日,澎湃新闻从山东德州陵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获悉,由于夏品凯在看守所死亡,作为看守所驻地公安机关,陵城分局正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夏女士称,其弟夏品凯于6月30日上午11点在福建福鼎市家里,当地桐山派出所以涉嫌偷盗液化气被山东警方网上追逃为由,将其带走,经过体检身体一切正常后,拘留在当地拘留所。7月3日,夏品凯被山东临邑县公安局民警从福鼎拘留所带走,7月6日中午13点45分,家人接到来自德州的座机电话通知,“说夏品凯已经死亡,要求我们家属上来。”
夏女士介绍,其弟弟夏品凯生于1983年,今年42岁,警方称弟弟死于德州市看守所,家人到达德州后,在殡仪馆见到了其遗体,尚未告知死因。
7月10日上午,澎湃新闻联系了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刑侦大队一位民警,据其介绍,周品凯之前因涉嫌盗窃,在看守所里面死亡,作为看守所的驻地公安机关,负责进行该事件调查。“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做了这个尸表检验,并且我们有虚拟影像解剖,在全国来说比较先进的一套仪器。”
该民警还表示,目前夏品凯的律师提出来要委托第三方做死亡原因分析,“现在死者家属正在跟我们在一起,现在他的家属、姐姐、姐夫,包括父母,他们都在跟我们在一起。在看整个看守所里面,包括抢救等等这些视频监控,他们正在逐帧地看。”
对于夏品凯的初步死亡原因,该民警表示,“我们根据看守所的这个相关规定去开展的侦查工作,调查结论会告知其律师和家属。”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在押人员死亡分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正常死亡是指因人体衰老或者疾病等原因导致的自然死亡。非正常死亡是指自杀死亡,或者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他杀、体罚虐待、击毙等外部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死亡。
依据《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在押人员死亡后,应立即通知近亲属,并报告公安机关、检察院及办案机关。
对初步认定为正常死亡的,公安机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公安机关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作出调查结论,报告同级人民检察院并通知死亡在押人员的近亲属。对于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由人民检察院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