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被精神病人杀害一案有了进展。
中国新闻周刊从被害人王某平的妻子敖女士处了解到,该案民事二审原本在7月28日开庭审理,但开庭前,她临时收到了法院延期开庭的消息。
7月29日,敖女士再次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案件将延期至8月19日开庭。
2021年11月30日,在湖北大学琴园小区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王某平打开自家汽车车门准备上车时,突然被一名男子持棍袭击,导致身亡。司法鉴定显示,凶手王某刚作案时处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因犯故意杀人罪,王某刚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发后,王某平家属对王某刚、小区物业管理方湖北大学等多方提起民事诉讼。
今年5月30日,法院一审后认为,湖北大学作为事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存在严重的监管漏洞,应赔偿王某平家人97万余元,其有权向被告王某刚追偿。不过,湖北大学和王某平家属均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
同时,敖女士还向其所在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工亡(伤)认定,但该校和武汉市人社局均不予认定。对此,敖女士也表示不认可,并向法院起诉了武汉市人社局。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宣判。
精神病患者打死副教授,一审被判死缓
公开信息显示,王某平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他的妻子敖女士是湖北大学的教师,事发前,两人长期生活在湖大琴园小区。据了解,该小区也是湖北大学的教职工宿舍。
2021年11月30日,王某平在小区内被一名男子袭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敖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天14时许,王某平出门前往湖北大学医院接种疫苗,没想到1个小时后,她就收到了丈夫不幸遇害的消息。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凶手王某刚是贵州省镇宁县人。2021年11月下旬,其离家前往河南省郑州市打工,后因身体不适欲返回贵州老家。因为身份证丢失,王某刚通过郑州市救助站帮助,买到前往武昌的火车票。
判决书显示,2021年11月30日凌晨4点多,王某刚抵达武昌火车站后,被民警送往当地救助站。由于救助站还没开门,王某刚自行离开,于当日9时许窜至琴园小区,并在该小区滞留游荡。
事发当天14时许,被害人王某平准备驾驶自家车辆外出,在遥控解锁车辆时,正在该处逗留的王某刚认为,其解锁声系王某平模仿鸟鸣,遂起意攻击。王某刚趁王某平不备,使用木棍击打其头部数下,致其倒地。
值得关注的是,王某平遇害前,琴园小区另一居民也差点遭到王某刚的袭击。
该居民提供给法院的证言显示,事发当天12时许,自己取快递回家途中,感觉到有人在身后小跑跟随,回头发现王某刚拿了根木棍,“我认为他要袭击我,我吼了他并质问你干吗,对方没吱声就转身走了”。
案发3小时后,王某刚在琴园小区内被出警公安人员抓获。经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平系被他人用条形钝性物体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经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刚作案时处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发病期),为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王某刚家属、村干部、邻居的证言也曾提到,其曾因过度饮酒出现精神异常,还被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2023年8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刑事部分作出判决,王某刚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物业管理方判赔97万元
双方不服均上诉
王某平去世后,其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刚赔偿丧葬费、交通费、食宿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70万余元,并要求湖北大学、武昌公安分局、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对上述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敖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认为,除了小区物业管理方,武昌公安分局、郑州市救助管理站也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其未依法履行对被告王某刚的救助责任和危险因素排除责任,放任此人流浪至武昌,才导致了此案发生。
经过审理,今年5月30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民事部分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王某刚应承担全部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王某刚辩称,“人是自己杀的,但没有钱赔”。
法院还认为,湖北大学作为事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对于小区外来人员无任何监管措施,既未主动询问,也未登记管理,且事故发生时,小区的监控设备、安保巡逻均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反映出物业管理存在严重的监管漏洞,应赔偿王某平家人97万余元。湖北大学有权向被告王某刚追偿。
此外,法院还判决,武昌公安分局接警民警核查王某刚的身份信息正常,不存在过错。王某平家属的举证不能证明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对被告王某刚实施了救助行为,也不能证明救助站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因而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这份判决,王某平家属并不认可,并于今年6月16日提起上诉。敖女士表示,法院判决湖北大学应赔偿的金额过少,没有考虑王某平遇害给家庭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巨大的精神伤害。同时,他们依然认为,法院应该依法追究郑州救助站、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的责任。
中国新闻周刊也了解到,该案一审判决后,湖北大学也提起了上诉。
7月28日,该案二审原本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在开庭前,敖女士临时收到法院取消开庭的通知。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最新传票显示,案件将延期至8月19日开庭审理。
家属申请工亡被驳回
起诉当地人社局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案发后,除了民事诉讼,敖女士还向王某平所在的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工亡,但未被认定。
敖女士称,丈夫王某平生前对工作尽职尽责,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学业和工作中。就在事发当天出门前,王某平从学校回家后,还在修改研究生的论文,“他进门就到书房电脑上编写程序,运行修改学生论文所需的数据。他也是利用电脑运行数据的时间去打疫苗”。
“疫情期间,居家工作应当视为工作场所。”敖女士说。此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王某平按照相关要求接种疫苗,是工作必需,是为了疫情期间能更好地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外出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是因工外出,应当视为未超出学校工作场合。
2023年8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伤认定工作小组召开了线上会议,研究王某平是否符合工亡的认定条件。
敖女士提供的会议纪要显示,经法律专家、校外律师及法务部召开部务会对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认为王某平老师受伤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王某刚的故意杀人行为,该伤亡并非由王某平老师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原因引起,与其工作职责之间无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和第五款规定的情形,故不构成工亡(工伤)。
2024年7月,武汉市人社局也作出了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
对于上述认定,敖女士不服,并向法院起诉了武汉市人社局。
2025年1月,武汉市人社局作出的《行政答辩状》显示,该局认为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的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法律法规适用正确。
武汉市人社局答辩称,自2020年9月起,高校已经恢复线下教学,王某平受伤致死时,并不属于居家办公期间,也非因工外出,其在自家小区内死亡,不应被视为工作场所。
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宣判。中国新闻周刊就该案咨询武汉市人社局有关部门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截至发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