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强化培养学院"遗"脉相承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开展聚焦法治建设的专项实践,团队成员围绕《民法典》实施中的新增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展开调研活动,实地走访了5家南京相关单位和4位南师大法学院老师,详细记录了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的实践经验和见解。今年暑期,团队19名成员将返回各自家乡,在江苏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拓展调研范围,深入基层治理一线,致力于探寻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优化路径,以青年视角,观察并参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进程。
团队成员吴清倩深入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贺东村基层一线,采访了村委会书记助理崔春平。崔春平结合丰富的乡镇调解经验指出,基层遗产纠纷具有高发性,多源于亲属关系复杂、书面遗嘱缺失及老人猝然离世等现实因素。他特别强调了基层调解员的关键作用——他们深谙乡规民约,能够灵活运用法律规定,结合乡土人情,通过情理法交融的方式化解矛盾。相较于诉讼途径,调解不仅显著降低了解决成本,更有效维系了熟人社会中的和谐关系,成为基层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图 1 与崔春平老师交流
从法律实务前沿出发,团队成员郑今晶专访了南京索邦律师事务所王俊律师。王律师聚焦南京市六合区等郊区实践,揭示出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基层推广面临的“冷遇”。他分析认为,经济发展水平、民众法律意识与传统风俗习惯是制约该制度普及的主要因素,导致相关法律业务稀少。然而,在特定复杂情形下(如无继承人等),指定管理人的需求仍然存在。王律师犀利地指出了制度运行中的关键障碍:一是《民法典》对管理人具体权利界定不明;二是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模糊;三是缺乏公示催告、债权申报等必要的配套程序支撑,严重影响了制度效能的发挥。
图 2 与王俊老师交流
团队成员陈晨则对话了江苏如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国华。王国华主任从制度价值本源出发,阐释了遗产管理人旨在保护弱势群体(未成年人、老人)及债权人权益,解决无主遗产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核心功能。但他坦言,当前该制度在农村基层的知晓度和接受度普遍偏低,传统观念的束缚是重要原因。在具体操作层面,王主任揭示了更为棘手的难题:遗产管理人协议履行困难、专业律师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继承人对管理人角色难以理解和接受,以及最为关键的——管理人履职缺乏有效的强制执行力保障。这些瓶颈严重制约了制度初衷的实现。
图 3 与王国华老师交流
本次深入基层与专业领域的系列访谈清晰地勾勒出遗产管理人制度在中国土壤中的实践图景:在化解基层纠纷方面展现出独特的乡土智慧与效率,但在全面推广和专业领域落地过程中,面临着认知度不足、配套机制缺失、执行保障不力等多重挑战。团队成员深刻认识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遗产管理人制度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推动其健康发展,亟需凝聚各方合力:加快完善法律法规细则,填补制度空白;加强专业人才(如律师、调解员、基层工作者)的培训;大力开展公众普法教育,提升社会认知度。唯有如此,方能真正释放该制度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巨大潜力。
图 | 郑今晶 陈晨 吴清倩
文 | 严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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