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质领航,全“苏”奋进。2月2日,江苏正式进入2026“两会时间”。
期间,江苏省政协委员、香港浸会大学咨议会荣誉委员及客席教授、香港江苏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吴德龙接受凤凰网江苏采访,聚焦于就业与收入分配两大核心议题,深度剖析江苏在“十五五”期间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系统性的对策建议,为江苏打造民生幸福高地提供决策参考。
吴德龙表示,江苏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大省,经济总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具备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然而,对标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要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社会治理面临新旧矛盾交织的压力。
具体表现为两大问题:
一、结构性矛盾与新业态冲击:就业领域的深层挑战
1、重点群体就业压力高位运行
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提高,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扩大。2024年江苏高校毕业生已突破60万人,创历史新高,预计在“十五五”初期仍将维持高位。这一群体面临着严峻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一方面,传统制造业岗位的吸引力下降;另一方面,符合其预期的高端服务业和研发类岗位供给相对不足,“慢就业”、“缓就业”现象日益凸显。同时,农民工群体的就业稳定性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特别是大龄农民工在产业升级中面临被挤出的风险。
2、“灵活就业”背后的品质隐忧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这种新就业形态虽然发挥了巨大的就业“蓄水池”作用,但也暴露出了显著的品质短板。部分劳动者陷入“低薪、长时、无保障”的困境,长期处于算法控制的高强度劳动中。更为关键的是,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基于传统的劳动关系设计,灵活就业人员往往缺乏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覆盖,收入波动大,抗风险能力极弱,一旦遭遇意外或行业整顿,极易陷入生活困境。
二、差距悬殊与分配失衡:收入分配领域的深层矛盾
实现共同富裕,关键在于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当前,江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保持增长,但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甚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已成为制约民生幸福感提升的瓶颈。
1、多维度的收入差距显著
行业差距:金融、IT、电力等垄断性或高技术行业与传统制造业、住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之间的收入鸿沟不断拉大。
区域差距:“苏南富、苏北欠发达”的格局尚未根本扭转。苏南地区凭借先发优势和产业集聚,人均收入水平远高于苏北,部分地区人均收入相差近1倍,区域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城乡差距:尽管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但绝对差距依然存在,农村居民在财产性收入方面更是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
2、分配机制调节功能弱化
初次分配不均:劳动报酬在GDP中的占比偏低(约50%左右),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在资本与劳动的博弈中,资本回报率长期过高,而劳动者特别是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机制缺乏刚性约束。
再分配力度不足: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有限。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有待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在均衡区域公共服务方面的效能仍需提升。
对此,吴德龙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一、提质扩容与技能重塑: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的策略
面对上述挑战,江苏必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从产业驱动、制度保障二个维度发力,实现就业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1、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就业“蓄水池”
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在于发展。建议江苏在“十五五”期间,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与就业带动的协同效应。
壮大新兴产业: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培育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薪酬的就业岗位,吸纳理工科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
升级服务业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研发设计、法律咨询等领域;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发展文化创意、康养旅游等产业,全面提升第三产业的就业吸纳能力。
2、补齐制度短板,织密灵活就业“保障网”
顺应新业态发展趋势,必须加快劳动保障制度创新。
完善社保体系:探索适应灵活就业特征的参保机制,如放开户籍限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探索建立“按小时缴费”、“按单缴费”或“低门槛参保”的工伤保险模式,解决其后顾之忧。
规范用工行为: 建立平台企业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纳。强化对算法霸权的监管,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申诉权,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二、扩中提低与调节规范: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路径
“十五五”时期,江苏应致力于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通过初次分配、再分配协同发力,切实缩小收入差距。
1、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初次分配是收入分配的基础,必须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多劳多得。
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特别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要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确保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加强高管薪酬监管: 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实行更严格的分类分级管理,限制不合理的高收入;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科学的薪酬梯级制度,防止高管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过大。
2、强化再分配的调节职能
再分配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关键手段,要更加注重精准性和普惠性。
优化税收制度: 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特别是网络直播、资本运作等领域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提高税收调节的有效性。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财政支出应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向苏北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统一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