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再上新台阶!烟台市发出首张个体户经营者变更营业执照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1月22日讯 “本以为转手经营手续会很复杂,要先注销再新办,没想到赶上好政策,直接就能变更了,原来营业执照的店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许可都可以继续使用,真是太好了!”烟台市牟平区某知名通讯营业店负责人姚先生激动地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根据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相关规定,11月21日上午,烟台市牟平区市场主体登记部门指导某通讯营业店成功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业务,发出烟台市首张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出台前,依照原《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要求先注销、再新办,之前的经营信息只能全部“清零”。《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持有各类许可证件也不再需要注销、新办,都可直接申请变更。此举实现了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的延续,大大简化了办理手续、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保留多年经营的店名和口碑等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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