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前雇主,保姆偷走她最喜欢的平底锅…

保姆被辞退两个月后,心里还是愤愤不平的她竟然跑到前雇主家中,把雇主最喜欢的一口价值千元的平底煎锅偷走了。

这条让人觉得哭笑不得的消息今天冲上了微博热搜榜的第十名,引来众多网友留言调侃。

“什么牌子的煎锅这么喜欢,肯定很好用吧。”

“我怀疑保姆平时做饭也觉得很好用才去偷。”

“虽然这种行为不好,但我还是好想笑。”

“反向带货了。”

“我怀疑这个新闻是广告,但我没有证据。”

记者了解到,这件事情发生地在浙江义乌,时间是国庆前,犯事的保姆姓祝,56岁,江西人,被偷锅的前雇主姓张。事后祝某因涉嫌入室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民警介绍,9月24日下午1点,住在他们辖区的张大姐报警,说自家一口价值千元的平底煎锅被以前的保姆祝某偷走了。

张大姐说,祝某是她几个月前雇佣的,负责洗碗、扫地、拖地等家政服务,干了四个月觉得对方干活比较潦草就辞退了。

接警后,民警就赶到现场调查,通过监控发现,一周多前祝某确实偷偷溜进张大姐家里,当时肩上还背着一个包。

虽然监控里没有看到丢失的锅,但张大姐觉得祝某已经被自己辞退,不能再私自进到自己家里了,这次进来肯定是偷东西的。

随后,民警就将祝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审讯,承认锅确实是她拿走的。

祝某说,自己在张大姐家工作的4个月里,和张大姐吵了好几次,后来在7月10日就被辞退了。

被辞退后,祝某回老家休养了一阵子,8月底又从老家回到义乌,准备重新开始好好工作。

可回到义乌后,祝某对在张大姐家的遭遇,还是心怀芥蒂,愤愤不平,想报复下。

想来想去,祝某想到张大姐有一口最喜欢用的平底煎锅,就决定把平底煎锅偷走。

9月16日,祝某找到张大姐放在屋外的钥匙后溜入厨房,把平底锅偷走。

这件事上热搜后,不少网友少说,祝某更像是在闹情绪,并不是真的想去偷东西,说涉嫌入室盗窃罪是不是太重了?是不是认错态度好就不用起诉了?

针对网友的疑问,我们邀请了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黄洪连进行了解答:

在雇主和祝某劳务雇佣关系明确结束的情况下,祝某没有权利进入雇主家中,这种背景下保姆未经雇主的许可再悄悄进入雇主家,就属于非法进入,那么她在雇主家实施了盗窃的行为,这种行为是符合刑法关于入室盗窃的相关规定,对祝某以盗窃罪立案侦查是可以的。

至于偷的东西价值只有1000元,是不是就可以不算入室盗窃?从法律上说,入室盗窃罪不是以金额多少来认定构成犯罪的,哪怕是偷到一个很便宜的东西,也成立盗窃罪。

不过,虽然祝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是因为她盗窃的东西本身价值不高,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可以以犯罪情节轻微、当事人认罪认罚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这样能体现罪责刑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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