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农商银行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告,4月15日在乌苏市人民法院审理

据天眼查司法案件显示,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乌苏农商银行”)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告,于2025年4月15日将在乌苏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5)新4202民初1365号】。

公开资料显示,新疆乌苏农商银行成立于2016年,位于塔城地区,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股东为许化东、谢金雷、刘松梅、王嫣、史文忠、陈志香、白卫东、石月英、刘红梅、张金萍、苏新航、曹雪峰、聂子人、龚建新、梁素华、史田慧子、郑百松、龚成东、戴国友、王增霞张鑫、张献忠、王东保、刘仲杰、汪新宏、孙西兰、张迪龙、徐鑫、张香云、姚梅、冯健、沈慧云、王淑娟、来建敏、邢征海、薛鸿荣、郑红瑛、崔玉晟、刘世芳、褚长生,分别持股2.4551%、0.8676%、0.7678%、0.7306%、0.6563%、0.5374%、0.526%、0.5023%、0.4878%、0.4863%、0.4851%、0.4742%、0.4716%、0.4566%、0.4566%、0.4566%、0.4461%、0.4385%、0.4338%、0.4338%0.4324%、0.4244%、0.411%、0.4041%、0.3996%、0.3881%、0.3762%、0.3628%、0.3604%、0.3495%、0.3483%、0.3455%、0.3452%、0.3425%、0.3425%、0.3425%、0.3425%、0.3415%、0.3379%、0.3373%,所属集团为新疆金融投资集团。企业注册资本55085.852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4857.259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刘明辉,任职企业1家,总经理为闵连虎,任职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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