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纪检监察报12月12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苟仲文(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苟仲文生于1957年6月,早期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工作,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等职。
2008年,苟仲文调任北京市副市长,任该职5年后,于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同时兼任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2016年4月,苟仲文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半年后调任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7月29日消息,苟仲文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后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苟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苟仲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苟仲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极目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政事儿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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