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干”竟是袋鼠肉?佛山海关查获实际物品为“袋鼠肉制品”4包

本文转自【海关发布】;

近日,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关员在执行进境快件查验监管任务时,通过机检审图作业发现一件申报品名为“芒果干”的进境快件过机图像存在异常,呈现动物制品的成像特点。经开拆查验,发现实际物品为“袋鼠肉制品”4包、共计4.4千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第470号联合公告),(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属于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物品。

供稿/ 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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