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新区地块规划调整获批 将建百米高江景住宅区

观点网讯:11月25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布,《长乐新区控规A-03-45、46、58、59、60地块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已获得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复,并依法公布。此次规划调整涉及多个地块,包括用地性质和用地指标的变更。

用地性质调整方面,A-03-60地块东侧港西路由城市道路用地(S1)调整为公园绿地(G1);A-03-60地块南侧未批地块调整为广场用地(G3),西侧形成的边角地纳入A-03-59地块;取消A-03-58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合并入A-03-59地块;取消规划法范围内地块配建的幼儿园;将营滨路西侧A-03-45、46地块合并为A-03-45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R2B1);将市场用地调整至南部小学用地南侧。

用地指标方面,A-03-45地块用地面积为363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6,建筑密度调整为≤23%,绿地率调整为≥35%,建筑限高调整为80米;A-03-58地块用地面积为121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

A-03-59地块用地面积为51840平方米(折合77.76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5,建筑密度调整为≤20%,绿地率调整为≥35%,建筑限高调整为100米;A-03-60(1)地块用地面积为41767平方米(折合62.6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1.0且≤1.1,建筑密度调整为≤35%,绿地率调整为≥30%,建筑限高调整为24米;A-03-60(2)地块用地面积为67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A-03-67(1)地块用地面积为1773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调整为≥0.7且≤1.0,建筑密度调整为20≤35%,绿地率调整为≥30%,建筑限高调整为24米;A-03-67(2)地块用地面积为361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0,建筑密度调整为≤40%,绿地率调整为≥20%,建筑限高调整为36米。

本项目两幅住宅用地总面积约140.25亩。其中,A-03-59地块占地约77.76亩,建筑限高100米,未来有望建设百米高的一线江景住宅。A-03-60(1)地块占地62.65亩,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限高24米,容积率1.1以下,预计将打造低密度社区。这些地块东侧为上洞江,北侧为临江南路、南侧为占前路、西侧为营滨路,地理位置优越,毗邻洞江湖公园和首占新区体育中心,周边住宅社区林立,生活配套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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