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创新管理模式
推动辅警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2020年4月20日,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公安分局举行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换装”仪式。
为切实规范管理,树立辅警队伍良好形象,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自主设计了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的肩章、警号和胸徽,特别明确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职期间,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识。
其实自2019年以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就已经开始辅警改革,实现了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履职有突破、薪酬有保障、职业有空间、队伍有形象的工作目标。
紧扣难点、提升保障
激发队伍活力
蜀黍家发现,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公安分局将广大辅警最根本、最关心的薪酬待遇问题作为了改革主攻方向。改革包括以下几点:
1、明确规定了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薪酬,全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新招录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超出了全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
2、统一缴纳“五险”,并视情对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予以缴存。
其次,在公安机关临聘人员历史遗留问题上,内蒙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明确规定:今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直接参与警务活动。
针对警务辅助岗位的临聘人员和政府财政保障的派驻人员,乌兰察布市公安采取分类施策、择优吸纳的方式,转化为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措施包括:
1、按照临聘人员情况和类别,对以下三类人员实行过渡,第一类是现有临聘人员进入公安机关累计工作满5年的;第二类是公安烈士的配偶或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第三类是因公负伤被鉴定伤残的。
临聘人员在公安工作不满五年的,纳入2019年统一社会招录考试,在笔试成绩加权后,按照公安机关临聘人员工作时间给予相应加分。
2、针对各地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向公安机关派驻,并且与公安机关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作人员,市公安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对符合过渡条件的派驻工作人员择优过渡为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与公安机关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不适合继续工作在公安机关的,退回派出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岗位,不再从事公安工作。
层级晋升
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公安分局对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层级工资,六级至一级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层级工资依次为260元、340元、420元、500元、580元、660元。
同时,同步建立了考核晋升机制:
六、五、四级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合格自然晋升;
三、二、一级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采取竞争制方式晋升。
其中,三级至一级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人数分别不超过警务辅助人员总数的20%、10%、5%。
截至4月15日,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层级评定及晋升工作全部完成,全市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共有375人晋升三级,106人晋升二级,114人晋升一级。
学历培训
创新素质提升新载体
参照公安民警“三个必训”要求,乌兰察布公安局将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教育训练纳入了全局教育训练体系,逐步搭建起辅警职业素质培训架构。累计举办各类培训150余期,培训辅警15000余人次。
同时,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为与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办学,以专科为起点,分专科和本科两个学历层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开放教学模式,并结合公安工作业务的实际需要,特设“加强型”法律专业,增设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公安技能实训等和公安业务密切相关的实用性法律课程。
据悉,2020年春季班首批330名学员中,大专生76人,本科生254人,他们将在两年半的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考核通过后获得相应学历。
开展表彰奖励
进一步提升荣誉感和使命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工作暂行办法》,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疫情期间,市局警务辅助中心先后3次送奖上门,发放奖金72000元,表彰二级警务辅助先进个人12人、三级警务辅助先进个人4人,四子王旗公安局表彰警务辅助先进个人45人,兴和县公安局通报表扬197人。
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公安点赞
也期待更多地方传来辅警改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