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山经济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电池片及大尺寸硅片切片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年产16GW(8GW+8GW)N型高效电池片及年产16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与江山经济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电池片及大尺寸硅片切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为推进上述项目落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棒杰新能源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定主体衢州信莲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江山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项目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项目公司江山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收到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与江山经济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电池片及大尺寸硅片切片项目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二、本次进展情况
结合当前光伏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综合考虑年产16GW(8GW+8GW)N型高效电池片及年产16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及资金投资效率,加快投资项目的实施,抢抓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公司决定调整项目实施顺序,将项目实施顺序调整为一期建设年产8GW N型高效电池片和16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二期建设年产8GW N型高效电池片。
基于上述共识,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及子公司棒杰新能源于近日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补充协议书》,本补充协议不涉及投资总额、设立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更。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为年产16GW N型高效电池片及年产16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本项目一期建设年产16GW(8GW+8GW)N型高效电池片;本项目二期建设年产16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
调整为:
“年产16GW N型高效电池片及年产16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本项目一期建设年产8GW N型高效电池片和16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本项目二期建设年产8GW N型高效电池片。”
2、项目投资额度
“项目投资为本项目总投资计划约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约62亿元。本项目一期投资计划约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约50亿元;本项目二期投资计划约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约12亿元。”
调整为:
“本项目总投资计划约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约62亿元,其中一期总投资约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约40亿元;本项目二期总投资约30亿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约22亿元。”
3、其他
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书》不涉及投资总额、设立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系各方友好协商的结果,有利于更好推动年产16GW(8GW+8GW)N型高效电池片及年产16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年产16GW(8GW+8GW)N型高效电池片及年产16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目前仍在积极推进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