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新项目管理局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陆海新通道法律服务“三中心”

6月30日,重庆市中新项目管理局与西南政法大学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共建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数据库及查明服务中心、陆海新通道法律及政策研究中心、涉外法治人才培训中心。

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曾菁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志明、杨谊,二级巡视员王强;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副校长商文江,党委常委、副校长岳彩申,党委常委、副校长唐力,党委常委、研究生院院长李燕等出席签约仪式。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办学7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30余万人,是全国培养法治人才最多的高校。

会上,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副局长彭志明,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分别代表市中新项目管理局、西南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共建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数据库及查明服务中心。围绕金融、航空、物流和信息通信等重点产业,建设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数据库以及法律专家库,提供法律查明服务。

协议约定双方共建陆海新通道法律及政策研究中心。双方最大限度统筹法治资源,围绕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开展进出口贸易规则等法律政策课题研究。在陆海新通道国际规则制定、政策研究方面设立国家级高端智库,为推动陆海新通道国际规则的创新完善和制度型开放提出中国方案。

协议约定双方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训中心。共同推动学位和非学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合作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提供法治人才支撑。

协议还就双方共同举办合作论坛、发布课题、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等达成一致。

曾菁华局长表示,市中新项目管理局高度重视与西南政法大学战略合作,将积极引入新加坡及东盟国家资源,协助西南政法大学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共同推动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数据查明服务,建设涉外法律研究的新型智库,促进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法律研究,开展进出口贸易规则等法律政策课题研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进一步改善法治营商环境,为陆海新通道参与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助力重庆及西部地区与新加坡及东盟国家贸易往来,助力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樊伟书记表示,此次合作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紧迫性,将对西南政法大学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首个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及教育涉外法律研究中心,正在积极拓展与东盟国家的人文交流和国际教育合作。下一步,该中心将紧扣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以及陆海新通道的战略定位,强化政策创新研究,聚焦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双向培养,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助推西南政法大学优势学科建设。

参加活动的还有市中新项目管理局综合协调部、创新推进部、金融服务部、物流航空部、信息通信部、机关党委以及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科研处、国内合作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法学院等有关处室负责人。

来源: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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