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 商家“发誓”管用吗

郑桂灵

“为确保食材安全,所有商户均需立牌发誓,否则不准入驻。”近日,河南商丘一小吃街规定,入驻商户必须立牌发誓,网友为此吵翻了。有商户在店口挂出牌子承诺,“用的都是真材实料,如做不到,甘愿后代流离失所”。文化园负责人陈健表示,小吃街的商户特别多,如果商户掺假只罚款,不能根治,对方可能还会犯错,就想到这个办法。

在坊间,人们对以赌咒发誓方式立承诺、作保证的做法司空见惯;商家从事经营活动,也不乏用“发毒誓”表达货真价实和商业信誉的行为。但本案中要商户对“食材安全”立牌发誓的,却不是百姓、亦非商家,而是受政府委托和肩负小吃街食品质量监管的公职人员,这就让用“发毒誓”保证食材安全的做法更引人关注。有网友质疑,“发誓有用还要法律干吗?”

根据管理该小吃街的文化园负责人的说法,小吃街的商户特别多,如果商户掺假只罚款,不能根治,对方可能还会犯错,就想到这个办法。“这种管理模式,会让掺假商户的良心受到谴责”。由这番说辞不难看出,他们出此下策是缘于“罚款无效”后的“无奈”所为。但问题是,靠这种“你情我愿”的盟誓保证就能把好食品安全的关口,让作为第三人的消费者笃信不疑、放心食用吗?

应该说,文化园想到这种“发毒誓”的办法,不无管好市场、抓好食品安全的善意初衷,而且也着实可以给商户产生些许的心理压力。但商家能否做到表里如一、守信践诺,还要在其实践经营中以观后效。而对于小吃街的管理者而言,商户的“立牌发誓”,不过是求得一种对食品安全的心理抚慰。如果由此就心安理得地疏于管理和放任自流,那显然就是自欺欺人和大错特错,且难脱“懒政”和“不作为”之嫌。毕竟盟誓赌咒不过是求得精神胜利的唯心主义做派,与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观点背道而驰。

就市场管理角度审视,商家“发毒誓”也许可以算作是行业“自律”的一种尝试,但其“不靠谱”却是显而易见。食品安全不能寄望于从业者的良心发现和经营自觉,有良知的商家无需立誓,无良商家发再多“毒誓”也难以阻止其掺杂使假。与其说安全食品是生产出来的,倒不如说是从严管理管出来的。

几年前曾有媒体曝光过违法添加色素的“毒馒头”,而更令人惊骇的,是制作者在回答记者询问时的极力否认:“我不会吃的,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面对这样的不良商家,一句“甘愿后代流离失所”的空泛发誓管用吗?食品是人做的,靠制度管人才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有效之举。

这里的“制度”就是国家对食品生产各环节制定的标准、程序、法规和罚则,包括工商部门对食品从业者的资质把关,商家对合格食品制作流程的始终坚守,检测机构独立、权威和务实的质量检验,执法部门对偷工减料、掺杂使假行为的依法查处等。至于商家“发毒誓”,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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