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不希望女朋友是初恋,也没有奢求她还保留有第一次,但是我绝不能允许她跟前男友还藕断丝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跟女朋友提出了分手。
我跟女友相识于朋友的聚会,我俩算是一见钟情,我们留了联系方式,在之后的聊天中我惊喜地发现她是单身状态,于是我开始了穷追猛打,经过了三个月的集中追求,我终于追到手了。
相处了半年多,我一直尽心竭力地照顾她,她也对我越来越依赖,我俩如胶似漆,整天黏在一起,可是突然有一天有个男人出现了,这个自称前男友的男人是来借钱的,说他们之前已经谈了四年恋爱,也订婚了,可是最后没有结婚而分手了,女友要了二十万的青春损失费,自己是东拼西凑才凑齐的这些钱。可是现在父亲病重,想让女友看在以前的情分上帮帮忙,借点钱给他渡过难关。
虽然女友借给他十万,但是我还是有些心如死灰,我跟女友提出了分手。女友问我为什么要分手,明明两人的感情挺好的。我说我看到了她的前男友仿佛看到了明天的自己,我怕我们分手的时候你也管我要二十万青春损失费,我可掏不起。
女友告诉我不会的,我们是真爱,怎么会分手呢。我保持怀疑态度,说难道你跟前男友不是真爱吗?不是真爱能谈四年,最后还差点结婚吗?女友低头没有回答我,但是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她的价值观跟我不同,注定走不到一起。
其实所谓的青春损失费真的是拿着情感的幌子进行诈骗,法律上不会有一丁点的支持,两人谈恋爱都付出了时间和感情,是平等的,为何要一方赔另一方的青春呢。再看看今天的恋爱模式,好像都是男生费心费力地照顾女生,把她当成小公主,而男生像是“奴隶”一般讨好。享受着这样的优渥待遇最后还提出索赔青春,有些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