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8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27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4年9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9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8人,代表股份数为87,676,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902%。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70,912,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9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人,代表股份16,764,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2人,代表股份数为393,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393,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70,043,313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843,587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1,199,726股。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王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92,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81%。

表决结果:通过,王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关于选举王文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92,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66%。

表决结果:通过,王文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关于选举徐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92,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8%。

表决结果:通过,徐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4关于选举罗志青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9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1%。

表决结果:通过,罗志青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朱为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10%。

表决结果:通过,朱为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关于选举黄添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9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15%。

表决结果:通过,黄添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关于选举张春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95,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05%。

表决结果:通过,张春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庞小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16,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37,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694%;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3%;弃权37,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3%。

表决结果:通过,庞小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3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反对2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20,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710%;反对23,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11%;弃权20,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7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36,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反对20,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1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141%;反对20,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74%;弃权1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可安律师、陈凯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8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以口头和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董事王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选王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选举王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王玉(主任委员)、黄添顺、罗志青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张春艳(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黄添顺、朱为缮组成;

提名委员会由朱为缮(主任委员)、黄添顺、徐晴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添顺(主任委员)、朱为缮、王玉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徐晴女士、罗志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罗志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罗志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罗志青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聘任何丽茵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何丽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8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以口头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选庞小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庞小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90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工会主席胡冬根先生主持,应到职工代表15名,实到职工代表1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郭均芬女士、布雪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郭均芬女士、布雪婷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相同。

郭均芬女士、布雪婷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简历附件: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郭均芬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5年6月8日至今任公司客服中心售后主管。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止本披露日,郭均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布雪婷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订单审核工作。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止本披露日,布雪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9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关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王玉先生(董事长)、王文慧女士、徐晴女士、罗志青女士;

2、独立董事:朱为缮先生、黄添顺先生、张春艳女士(其中张春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三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王玉(主任委员)、黄添顺、罗志青;

2、审计委员会:张春艳(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黄添顺、朱为缮;

3、提名委员会:朱为缮(主任委员)、黄添顺、徐晴;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添顺(主任委员)、朱为缮、王玉。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组成成员如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庞小龙先生(监事会主席);

(二)职工代表监事:郭均芬女士、布雪婷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总经理:王玉先生

(二)副总经理:徐晴女士、罗志青女士

(三)董事会秘书:罗志青女士

(四)财务总监:罗志青女士

(五)证券事务代表:何丽茵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罗志青女士、何丽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22198215

电子信箱:ryczjsw@gzruoyuchen.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简历附件:

王玉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1年5月至2015年5月担任若羽臣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担任若羽臣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王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7,889,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16%;与董事王文慧女士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直接持有公司54,693,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16%;王玉、王文慧夫妇通过天津雅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44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90%,两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8,133,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07%;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文慧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担任若羽臣有限监事;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员工职业发展高级顾问;2015年4月至今担任天津雅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广州毅杨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广州恒峰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王文慧女士持有公司6,804,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0%;与董事王玉先生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直接持有公司54,693,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16%;王玉、王文慧夫妇通过天津雅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44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90%,两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8,133,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07%;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文慧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晴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自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担任若羽臣有限项目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担任若羽臣有限运营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担任若羽臣有限商务拓展中心总监;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担任若羽臣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上海京京业业营销策划顾问有限公司、纽益倍(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若羽臣株式会社执行董事,广州海通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京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香港宝莉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徐晴女士持有公司2,695,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罗志青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担任广州联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广州库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区财务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7月担任若羽臣有限财务经理;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1年9月、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2021年9月、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罗志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

截至本披露日,罗志青女士持有公司84,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为缮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7年11月担任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广东上市公司协会,担任协会秘书;2011年2月至2012年7月,担任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市负责人;2012年8月至今,就职于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广州晶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昆明晶华光学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广州善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兼任清远晶华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担任广州市黄埔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广州市黄埔区政协委员;2023年4月至今,担任广州市黄埔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截至本披露日,朱为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添顺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社员。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担任汕头市司法局下属汕头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7月至2002年6月担任广东国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担任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担任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年至今担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黄添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春艳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9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武汉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2007年9月至今就职于暨南大学;2018年7月至今,担任广东省价格和产业品牌发展协会监事;2020年8月至2024年8月担任广东皇派定制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担任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截至本披露日,张春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庞小龙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职北京金T高尔夫俱乐部公司球僮部经理职位;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期间自主创业;2017年2月至今先后任职公司数据高级专员、物流主管;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现兼任摩亚方舟(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可多懿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可灵猫(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可灵猫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若羽臣(上海)品牌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拓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鸣贸易有限公司、东台市云锐泽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庞小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郭均芬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5年6月8日至今任公司客服中心售后主管。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郭均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布雪婷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订单审核工作。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布雪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丽茵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21年6月入职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主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2024年9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丽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

截至本披露日,何丽茵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9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012,807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此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0,043,313股变更为164,030,506股,注册资本由170,043,313元变更为164,030,506元(最终以股份注销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股份注销,并依法向公司所属管辖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减资事宜,股份注销和减资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股份注销、减资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和注册资本金额。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1月11日(工作日的9:30-12:00;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22198215

联系邮箱:ryczjsw@gzruoyuche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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