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迷案:契约精神比舆论战更显重要

“红牛”之争的真相,正在越来越多地被披露。

此前围绕红牛商标及经营问题,泰国天丝集团和中国红牛就已经多次对簿公堂,互相诉讼,诉讼达60多起。

但在诉讼的事实部分,有关“红牛”如何在中国落地,双方又为何从“亲密”关系走向“破裂”,双方各执一词,中间到底有多少真相是被人“刻意”隐瞒了?

近日,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各自版本的红牛在中国诞生和发展史,中国红牛更是发布了一篇战斗檄文《撕毁契约,天丝集团为何践踏中泰企业稳定、持续合作之路?》,外界也得以了解到事件原本的真相。

天丝集团声称,1993年许书标在中国海南成立了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海南红牛”),标志着红牛品牌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但在中国红牛声明中,事实上,真相并非如此。

回到1993年的节点,泰籍华人许书标希望将红牛饮料引入中国,的确在海南成立了海南红牛(另一位泰籍华人张光利是大股东并任董事长)。

一年后,也就是1994年11月1日,海南红牛向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红牛饮料产品标准” (共10种成份)。

但因为国内当时并没有功能饮料这一概念,1995年3月13日卫生部批复仅批准了5种成份,并要求降低使用量,且都不含红牛饮料所必须的“牛磺酸”。

1995年3月卫生部给海南红牛的批文

海南红牛的申请实际上是被驳回了,得不到生产许可,红牛饮料自然也就没有办法落地中国。

在此期间,许书标几度放弃,直到遇到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

1995年3月,许书标和华彬集团严彬合作后,严彬找到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进行合作。

也是在这一年,中食公司向卫生部申请“维生素功能饮料”营养素含量行政许可批文。

这一申请得到了卫生部的回应。并于1995年9月取得了卫生部《关于“维生素功能饮料”等生产的批复》批文。

更重要的是,中食公司取得卫生部生产许可批文后,中泰各方签署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约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天丝集团不能经营红牛饮料,海南红牛只能为中国红牛生产红牛饮料。

50年《协议书》原件

实际上,根据海南省琼山市地方税务局的证明,海南红牛1996年9月接受中国红牛委托加工前,在中国不能生产红牛饮料。

换而言之,海南红牛一直都是中国红牛的代工厂,也并没有资质生产红牛饮料,这也是符合50年协议书的约定。因此,海南红牛的成立更谈不上是红牛品牌在中国的起点,真正的起点应该是国家批准的合资公司——1995年12月25日在深圳被批准成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某种程度上来说,从中国红牛合规再到达成契约, “维生素功能饮料”具有天然的中国“血脉”,这张准生证是中国国企、华彬集团和严彬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由此来看,天丝集团利用海南红牛1993年最早建厂来证明泰国天丝将红牛引入并落地中国市场,确实混淆视听,借用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的方法误导舆论。

关注红牛争议的人士,大多数都听说过1995年红牛合资公司的成立,是依赖于一份“50年协议书”的事实——这是中泰此后长期合作的宪章性文件。

同年,中泰双方股东签订《95年合资合同》,约定商标是中国红牛的资产。

1996年1月,中浩公司购买斗牛商标,扫清了红牛商标在中国使用和注册的障碍。

深圳中浩购买斗牛及图商标的三方协议

由此,天丝集团以放弃在中国的经营权,换取中食公司投入生产批文,且中浩公司投入斗牛商标,终使红牛饮料得以在中国合法生产销售。

中国红牛声明中称,通过协议书第四条及嗣后签订的协议,最终各方确定的商业模式为:天丝集团不进行投资、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回报利益及高额的原料费用。

也正是基于这份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才有了后来华彬集团及严彬通过成功运营,将中国红牛打造成为中国消费者普遍喜欢的“中国口味”,取得了国人心目中 “品牌即品类”的市场领先地位。

一个小细节,在讨论中国市场的“商标名”时,天丝集团曾提出用“RedBull”的音译版“瑞德步”,但严彬坚持了自己的看法,必须要有一个“中国名”。最终,在华彬集团和严彬的一步一步操盘下,中国市场就这样杀出了一头“红牛”。

伴随着中国红牛的突飞猛进,天丝集团在这20年来通过供应香精原料、派驻技术人员到工厂以及商标授权,在未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享受到了发展的巨大红利。

在2016年双方翻脸之前,天丝集团躺着从中国红牛业务中获利48亿元。

但天丝集团却多次在公开声明甚至在法庭上否认签订过该协议书,即便是面对中国红牛出具的50年《协议书》原件,天丝集团仍矢口否认签署过该协议。

中食公司和深圳中浩遵守50年《协议书》出具的确认函

一个反证的例子是,1998年中国红牛总部迁往北京,倘若天丝集团真的如宣称的那般,在此后的20年里,天丝集团及其现在家族成员控制的泰国红牛为何始终没有参与实际的经营,也没有行使权利?

这背后恰恰证明了是有“50年协议书”约束,而这也透露出天丝集团企图“窃取果实”的目的,反而帮中国红牛进一步坐实了法理高地。

天丝集团还声称,华彬集团“背着股东”,在合资公司体系外成立了多家生产公司。

但事实上,有清晰证据显示,泰国天丝相关技术人员以及许家后人,都曾前往三家工厂视察并指导工作。因此,作为合资公司股东,泰国人是明知三家工厂及两家销售公司存在、运营的。事前知情,事后反对,本身也有悖诚实守信原则。

截至目前,虽然各级法院对50年协议书诉讼尚未作出判决,但50年《协议书》的真实性,已经得到了签约当事人当时的两家国企的确认,以及包括前海法院、长沙中院在内的一众司法机构的认定。

可以肯定的是,胜利的天平正在倾向正义的一方。围绕在中国红牛与天丝集团之间的“红牛纷争”,即将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回首来看,从2012年天丝集团创始人许书标去世,其继承人先是收购国内品牌“曜能量”,随后换掉包装,准备好替代中国红牛的产品“安奈吉”后,又在2016年全面发起诉讼,使得整个中国红牛产业链都备受打击。

这意味着,天丝集团多次逃避50年《协议书》对其经营的竞业限制,不断抢夺华彬集团巨额投入、中国红牛耕耘近30年的市场。

这一行为也已经严重损害中国红牛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

更为恶劣的是,如中国红牛声明所称,天丝集团还用诉讼手段恐吓中国红牛经销商,并且欺骗行政机关对大量销售末端的个体户没收货物和罚款,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助长了随意损害小微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

如今,在法院明确驳回了全部诉求的背景下,天丝集团仍觊觎通过舆论战改变历史事实和铁的证据,这不仅践踏了中泰企业保稳定、促预期经贸合作之路,更打击了整个中国食品饮料产业的信心。

而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天丝集团急切的抢在对其不利宣判之前,通过隐瞒事实,用央级媒体背书,重新编撰红牛中国发展史,捏造、误导舆论,这一做法何尝不是一种心虚的表现?

反观中国红牛,重信守义,始终是持续守正和出奇的秘密。

中国红牛早已经与经销商、合作伙伴、员工建立起了亲如一家的感情。仅以中国红牛坚定的合作伙伴奥瑞金为例, 二十多年来,只要有中国红牛生产基地的地方,就一定有奥瑞金制罐工厂,而奥瑞金也就此成为A股首家金属包装上市企业。

今天的功能饮料行业从来都不缺竞争者,缺的是以开放包容的胸怀,挖掘利益增长点的同路人。来到红牛系列纠纷及争夺决战的关键赛点,中国红牛取得这场纠纷的胜利,不仅有着扎实的法理依据,也已经是人心所向了。

而50年协议书成为这场世纪纠纷的关键。中国红牛目前面临的已经不光是要坚决捍卫自己和产业链的利益,还要坚守中国法律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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