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奶奶获意外伤残金4.8万元

贫困户朱章发不慎摔伤致残,儿子给她办理扶贫特惠保报销时,“意外”发现她还有一笔来自市慈善总会的“馈赠”,因统一购买了“慈惠”民生保险。

原标题:八旬老奶奶获意外伤残金4.8万元

■本报记者张建新

帮母亲领得“慈惠”民生保险保障的意外伤残金48000元时,大军有点“意外中奖”的感觉!

今年2月8日,母亲朱章发在家不慎摔倒,常年同母亲居住的妹妹患有腿疾,没及时喊人来帮忙。大军在外做事回来,见母亲躺在地上,头部有微微出血,赶紧送往医院。经诊断,结果显示颅内出血,系大脑挫裂伤,因年事已高建议保守治疗。命保住了,朱章发却因这场意外致残,经法医鉴定为伤残3级。

朱章发今年81岁,系石鼓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此事一出,大军来到承保“扶贫特惠保”的中国人寿衡阳分公司申请理赔,按照相应的保障责任,朱章发可以得到9600元伤残金和89.47元医疗费。本以为拿到这笔保险赔款就了结了,在业务员办结过程中,大军被告知朱章发还有一笔来自“慈惠”民生保险的保障。今年元旦,市慈善总会给全市城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统一购买了“慈惠”民生保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致残的,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2013】88号)进行残疾评定,并按比例乘以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60000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残疾等级共分为1—10级,朱章发在此次意外事件中鉴定为3级伤残,按80%的比例给付48000元。此外,还有该保险附加的医疗费67.1元赔偿。

“国家政策好,‘慈惠’民生保险是商业健康保险与慈善救助的融合发展,让母亲遭受意外时获得了多重保障。”大军如是感叹。

中国人寿衡阳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慧明向记者介绍,市慈善总会今年起实施“慈惠”民生保险项目后,该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承保,成立了专门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职服务人员负责衔接相关理赔事宜。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请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直接向中国人寿报案;若因重大疾病住院,请在保险事故之日起10日内报案。待治疗结束后,被保险人可通过直接办理、委托办理、协助办理等方式向当地中国人寿公司提出书面理赔申请。中国人寿收到完整理赔资料后,在案件事实清楚、手续齐全、不需调查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做出赔付;需调查取证的案件赔付时限可适当延长。参保人员若在外地出险、治疗的,只需及时向95519或中国人寿衡阳分公司电话报案,待治疗结束后,向中国人寿当地公司提交理赔申请资料,该公司可通过中国人寿异地公司代服务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大军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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