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责令公司在六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6,839.15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8.6条、 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自规定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此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2024〕4号)责令改正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4-030号公告。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关于责令改正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亿阳信通关于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临2024-052、临2024-057、临2024-058、临2024-069、临2024-074、临2024-081)。现将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整改情况及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

公司按照黑龙江证监局的要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争取早日完成清收,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可能被停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时间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8.6条、第 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自规定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起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复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可能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1、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524.67万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公司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到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3.2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情形无法消除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因控股股东股权回购承诺尚未全部履行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收回,并且无法判断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情形在2024年度无法消除,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819,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其中累计质押持有公司股份223,078,44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63%,占公司总股本的35.35%;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持有公司股份207,573,48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6.19%,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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