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4.87万元,同比减少412.72万元,降幅30.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6.91万元,同比减少722.99万元,降幅65.73%。主要原因:一是燃气采购成本增加,顺价未完全到位,燃气销售毛利同比减少613万元;二是去年同期收到西南地区总部项目产业扶持资金421万元,今年无此收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王丹丹、监事凌先富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5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6名,独立董事何曙光、吉利,副董事长林晓华,董事康军、乔一桐、刘苒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安排,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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