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水增多,温暖湿润,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食物易腐败变质,各类食物中毒高发。为保证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风险,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各位市民朋友,在清明节期间要增强防范意识,注意食品安全。
1.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来历不明或者有毒有害的食物(如野生蘑菇、野果、野菜、河豚等),谨防发生食物中毒;谨慎食用生食海产品、熟卤肉、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
2.网上订购外卖食品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外卖商家,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封签完好)及质量,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3.外出购买食品时,应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选购;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是否齐全,不购买“三无”食品;不购买、食用感官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确认包装完整无损、无鼓包(胀袋)等现象。
4.外出就餐时,首先要看酒店、餐馆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珍惜食物,避免浪费。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
5.注意艾米果、发糕、糯米饭等食品存放的温度和条件,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方可食用,防止腐败变质。应购买新鲜食品原料,食材要充分清洗,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正确烹调四季豆、豆浆等风险食品。
消费者在消费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腹痛,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