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普钠是一种直接作用于血管平滑肌的强效周围血管扩张剂,其扩张静脉作用可以降低左、右心室的前负荷,减轻肺充血;动脉的松弛作用可以降低周围动脉阻力,增加每搏心输出量,减少心肌耗氧量,从而改善心功能。因此,在临床上常用于治疗急性心力衰竭和高血压急症,偶可用于外科麻醉期间进行控制性降压。
作为脑出血病人控制血压的常用药,今天在应用过程中却让笔者犯了难,众所周知,硝普钠溶液对光敏感、稳定性差,经光线照射易分解为氰化物和硫氰酸盐,二者可使人体产生运动失调、谵妄、恶心、呕吐、呼吸浅等毒性反应。因此,该注射液须现配现用,使用避光注射器及延长管进行输注,在应用过程中密切观察血压波动情况和药物不良反应,并严格定时更换,笔者所在科室按惯例8小时更换一组硝普钠溶液,今天偶然翻阅说明书,对于更换时间却只有这样一句话:溶液的保存与应用不应超过24小时。那么8小时更换的说法从何而来呢?倘若24小时内可不必更换,对于长期应用硝普钠控制血压的病人,无疑可以省下一笔药物费用,也给我们的护理同仁减小一些工作量。为严谨起见,笔者查阅了多方文献,发现对于更换时间更是众说纷纭,现汇总如下:
硝普钠溶液的更换时间
参考文献 |
更换时间 |
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
≤24 h |
新编药物学 |
≤12h |
常用药物手册 |
≤8h |
临床护士药物使用手册 |
≤6h |
中华临床药物学 |
≤4h |
有同事指出,为了保险起见,还是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使用更为安全,但也有同事说,持续24小时更换时,降压效果到后面有所衰减,也会增加药物分解的概率。以哪个为准似乎都有各自的出处和依据,但在应用过程中都应注意:正常情况下新配制溶液为淡棕色,如变为暗棕色、橙色或蓝色,应弃去,硝普钠溶液更换时,延长管需一并进行更换,5%葡萄糖溶液为说明书指定的唯一溶媒,不可使用盐水配制,溶液内也不宜加入其它药品。此外,硝普钠是一种强碱性药物,刺激性强,如漏出血管,可造成组织坏死,尽量用溶媒穿刺成功后再换上硝普钠。应用过程中多巡视输注部位,防止外渗,条件允许应及时更换输注部位血管,避免静脉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