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名女幼师遇害案二审,凶手再提精神疾病问题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2月19日,“山东青岛两女幼师遇害案”二审在青岛平度开庭审理。2月19日中午,极目新闻记者从遇害者家属处获悉,本案未当庭宣判。

刘女士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刘女士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勇因生活不顺致其心理扭曲,产生报复同学李某甲(女)之恶念。2023年12月11日21时许,李某勇携带购买的单刃刀窜至李某甲所在出租屋,敲门入室,并趁李某甲不备猛捅数刀,并将其逼入其室友刘某某卧室后继续捅刺,致李某甲当场身亡。李某勇担心罪行败露,又杀害了无辜的室友刘某某。

据李某勇供述称,他并不认识被他杀害的刘某某,也没有矛盾。

2024年10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勇当庭表示上诉。

2月19日,本案二审在青岛平度市开庭审理。庭审没有持续太长时间,2月19日中午,极目新闻记者从遇害者刘女士母亲周女士处获悉,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周女士表示,庭审中,李某勇再次提出了精神疾病问题。在此前一审中,李某勇的辩护人也曾提出该辩护意见,但未被一审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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