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就农夫山泉事件致歉#】7月18日,香港消委会官网发布澄清声明:昨天本会与「农夫山泉」的代表会面和作深入交流后,了解到有关产品既不是「天然矿泉水」,亦非「纯净水」,而是「饮用天然水」,而该公司采用的标准为其生产地,即内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就此,本会将该样本改列为一独立类别「饮用天然水」并重新评分。重新评分后,该样本的整体表现由4.5星调整至5星。

此前,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发文披露,来自中国内地的百岁山和农夫山泉的瓶装水样本溴酸盐含量达到欧盟订定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针对上述文章,农夫山泉7月16日发文称,已委托香港律师要求香港消委会向农夫山泉及其消费者郑重道歉。百岁山也表示,该公司法务部门已介入此事,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