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2年被家暴16次案”刑事一审下周开庭,前夫涉嫌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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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11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两年被家暴16次”当事人谢女士处获悉,其前夫贺某某故意伤害和虐待案的刑事一审,将于11月27日在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传票(受访者供图)

法院传票(受访者供图)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四川成都的谢女士结婚两年内被丈夫贺某某家暴多达16次,致其身体多次不同程度受伤。警方曾两次对贺某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2023年4月24日晚,贺某某因谢女士提出离婚,为发泄不满情绪对她进行殴打和踢踹,致其腹部、胸部、腰部、手部等多个部位受伤。公安机关对贺某某刑事拘留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武侯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武侯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起诉贺某某。

目前,谢女士和贺某某的离婚案件已经宣判,判决她与贺某某离婚。

11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谢女士提供的武侯区人民法院传票中看到,11月28日,谢、贺二人的离婚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将在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另外,谢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贺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和虐待的刑事案件,也将于11月27日在武侯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并开庭审理。

据此前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出示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谢女士被他人殴打后致全身多发损伤。其回盲部切除术后的伤残等级为七级;其肝部分切除术后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其肾功能损害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其十二指肠破裂修补术后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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