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媒体的发展,网络进入流量时代,而一些企业会找一些自媒体平台向用户精准的投放广告,让流量进行变现,而一些违法的犯罪团伙也盯上了自媒体平台的隐蔽性。投放一些广告,吸引人员投资进行诈骗。
低投资高回报,一篇广告损失数万
几个月前小编就接到来自青岛的一名网友的投诉:
那是2019年5月份的时候我关注了一个叫Q拼车的公众号,这个公众号除了隔三差五的推送一些和车有关的文章以外,还时不时的发一些链接,这种链接是以聊天的形式发送的,当时没在意以为这个公众号值得相信,打开链接后是关于如何理财如何提高收益的信息,于是就下载了一个叫睿圣丰的理财软件,注册后试着投了11000块钱,1.03%的收益,11000块钱每天收益113,期限为23天,每日返还利息,就这样到期后我就连本带利取出来了,之后没再投,过了几天我又下载了一款叫同信之家的投资软件,觉得这样的软件还值得信,有合同有担保,也怪我太粗心了,没问明白就投了18000块钱,而且还是128天定期的,没过几天睿圣丰那个理财软件就发出了公告,说是由于近期的项目利息太高,让国家税务局给查到了,为了配合税务局每个人需要按照自己的VIP等级缴税,不交税的永久冻结会员账号。投进去的钱也提不出来了,心想这下完了,同信之家也会这么做的,第二天睿圣丰APP就登录不了了,果然没过几天和我预想的一样,同信之家也让纳税了,他们这是要跑路了,唉!
其实在小编刚看到这些内容的时候小编是持怀疑态度的,而小编从那之后就开始关了深圳尔立科技有限公司的公众号Q拼车,一直都比较正经,发布的都是一些关于车的信息,而最近几日开始推送一些广告链接
而打开链接之后则是让人下载一个叫东鼎投资的一款app小编按照指示下载好软件之后手机提醒该软件为高危软件
而打开软件后则是各种投资高回报的项目
这样的项目你心动吗,,心动你就被骗了。
企业发布虚假广告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
根据公众号平台注册信息小编查询到该公众号所有人为,深圳尔立科技有限公司,
而根据广告法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有广大受害人被骗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同时希望一些投资者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