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7,19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愿景是成为全球骑行领域引领者,以“承载激情,成就自由多彩的骑行生活”为使命,致力于高性能摩托车核心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将品质和责任视为发展根基,用科技不断升级驾乘体验,打造趣驾出行的产品定制、摩旅生活与用户运营平台。公司拥有Benelli、QJMOTOR、钱江燃油车品牌,排量覆盖50cc-1200cc,品类覆盖复古、街车、巡航、旅行、仿赛、越野等,丰富的产品满足用户出行、运动、竞技、休闲、娱乐等多样性需求,为客户营造了优秀的车生活体验。

公司自2005年收购百年意大利摩企Benelli,潜心研发大排量运动、娱乐车辆,以深厚的品牌底蕴和持续不懈的投入,使企业具备全系列大排量摩托车优秀的原创设计、正向研发、严谨制造和严苛品控能力,产品经市场验证,为广大摩托车爱好者及同行认同,大于250cc排量产品连续十二年位居中国销售第一,凭借深厚的底蕴和不断的创新,产品获得国际市场的认同。公司与全球领先摩企Harley Davidson 等全球领先企业建立了深度战略合作,在大排量产品上不断提升,大排量车辆已成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公司在渠道管理、品牌推广、新媒体应用、用户支持和运营上的不断提升,推动Benelli品牌回归国际一流,QJMOTOR品牌铸就强势国潮,并积极推进品牌出海,国内及海外渠道均获得积极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全地形车行业的发展及公司能力匹配,积极布局了全地形车产业,推出产品进入市场验证阶段;顺应新能源发展趋势,公司储备了包括高性能电摩等系列电动二轮产品,谋求国内高端电车、海外市场开拓、油改电等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21-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数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重述。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451,106,003.68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以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为限,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827,5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34,856,480.32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126,525,840.00元, 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2,609,144.0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7,19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876,4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

大信在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地审计服务。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审计机构地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公司拟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区间为170万元至190万元人民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长发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承办过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文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大信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继续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详见下表: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团队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订单融资、法人账户短期透支、保函及保理业务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开立信用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业务发展及新业务拓展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包括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企业按照既定战略运营的前提下,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可滚动使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元。

3、投资方式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包括投资银行及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并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等单位,且投资的品种限于可保本的产品,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合作方均为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等单位,且投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限于可保本的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不影响企业按照既定战略运营,能够达到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委托理财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保障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钱江摩托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资金增值,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高风险投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7日,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波动,降低汇率对公司经营效益的持续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同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主要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通过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将尽可能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值。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 预计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要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

2、根据出口业务收汇时间、预计收汇金额、远期汇率,安排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度。

3、授权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权限进行具体业务操作,并与有关银行签订有关合同。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出口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五、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钱江摩托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外汇价格波动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保荐机构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818.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818.42万元,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税前利润影响额为-4,818.42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将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6: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郭东劭先生、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海斌先生、财务总监江传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志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刘欣女士及金官兴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24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451,106,003.68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以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为限,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827,5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34,856,480.32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126,525,840.00元, 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2,609,144.0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7,19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876,4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度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4年度的报酬,报酬区间为170万元至190万元人民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团队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订单融资、法人账户短期透支、保函及保理业务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开立信用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业务发展及新业务拓展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包括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委托理财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同意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要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授权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权限进行具体业务操作,并与有关银行签订有关合同。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818.42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徐志豪先生、杨健先生、许兵先生、彭家虎先生、郭东劭先生及刘文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欣女士、王纪伟先生及金官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志豪,男,高级经济师,吉利科技集团首席执行官(CEO),同时担任钱江摩托(000913.SZ)董事长,兼任古井贡酒(000596.SZ)独立董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和证券从业资格证。

徐志豪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徐志豪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健,男,1962年4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持有高级经济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1996年加入吉利集团,先后担任多项要职,其中包括吉利汽车研究院院长、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常务副总裁、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总裁等职务。杨健先生自2012年以来至今担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副董事长,负责集团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制定、企业战略规划、新能源及前瞻技术研究、薪酬提名、ESG等核心工作。

杨健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杨健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兵,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加入吉利集团,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流程与组织管理经理、经营管理室高级经理,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吉利科技集团副总裁。

许兵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许兵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彭家虎,男,1985年12月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至今就职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兼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彭家虎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彭家虎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郭东劭,男,1973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历任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分公司总经理,发动机事业部副总经理,本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现任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郭东劭先生持有本公司2,0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郭东劭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文君,男,1968年11月出生,籍贯浙江温岭,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台州市劳动模范,浙江省地税系统十佳“我身边的好税官”。曾任职于温岭市地税局大溪中心税务所副所长、大溪税务分局副局长、松门税务分局局长、税务稽查局副局长,温岭市财政地税局副科级组织员,温岭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温岭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现任温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并兼任温岭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刘文君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文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欣,女,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士学位。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董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部高级专家。现任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发展中心特聘专家。

刘欣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欣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纪伟,男,1976年6月出生,新加坡国籍,博士学位,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现任新加坡管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和财务大数据分析硕士课程主任,孚能科技独立董事。

王纪伟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纪伟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金官兴,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1982~1992年任台州食品公司主办会计;1993~1999年任台州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所长;1999~2003年任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4~2015年任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2016~2019年任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2020至今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金官兴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金官兴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会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5:00。

3、登记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576-86192111

(2)传真:0576-86139081

(3)联系人:颜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13”,投票简称为“钱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4年5月10日14时30分召开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451,106,003.68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以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为限,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827,5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34,856,480.32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126,525,840.00元, 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2,609,144.0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7,19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876,4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度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4年度的报酬,报酬区间为170万元至190万元人民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实,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818.42万元。

详细内容见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黄围女士、原凌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围,女,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学位。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荷马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副总经理。

黄围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黄围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凌云,女,1981年1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6月10日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吉利科技集团财务部总经理。

原凌云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原凌云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3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47,169.7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152,830.2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39,152,830.2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31-0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专户支出50,460.0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9,715.26万元,手续费、管理费支出0.038万元,发行费用支出744.72万元,利息收入113.9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13.9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23年2月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萧山分行”)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