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Yueyuan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下称“粤源建设”)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拟港股IPO上市。
钛媒体APP注意到,粤源建设还未上市,业绩就已变脸,特别是公司目前账面仅剩200多万元现金。另外,粤源建设的员工队伍也在剧烈地变动,2023年近乎半数员工被更替,而作为粤源建设实际的运营主体深圳粤源还因不按要求报送用工信息被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罚1万元,且该违法行为属于较重处罚裁量档次。
还未上市,业绩已变脸
粤源建设是一家幕墙总承包解决方案提供商,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拥有逾30年的经营历史,公司专为中国建筑项目设计、加工、组装及安装定制幕墙。
2021财年-2023财年以及2024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财务表现,却令人堪忧。报告期,粤源建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4224.7万元、77273.9万元、76310.4万元、30862.4万元,年内利润分别为4284万元、1262.8万元、3678.4万元、1058.9万元,营收持续下滑,利润波动较大,特别是2022财年,粤源建设的年内利润同比下滑了70.52%。也就是说,粤源建设还未上市,业绩就已变脸。
在业绩下滑的同时,粤源建设的员工队伍也在剧烈变动。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末,粤源建设的员工人数为178人、199人、173人、150人,整体流失率分别为12.36%、26.13%、47.98%、24%,尤其在2023年,近乎半数员工更替。
雪上加霜的是,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末,粤源建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1012.6万元、455.9万元、253.4万元、228.4万元,持续下滑,目前公司账面仅有200多万元的现金,而导致该现象产生的主要因素是因为经营性现金、投资性现金、融资性现金长期净流出所致。
另外,在上述时间段内,粤源建设流动负债中的银行借款分别为3300万元、3300万元、5446万元、4579万元,也就是说,粤源建设自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完全不够支付公司的短期借款。那么,若短期借款到期,这是否会对公司的业绩造起更大的不利影响?
事实上,在粤源建设的现金流量表中,公司披露的相关数据也令人匪夷所思。2023财年,粤源建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1.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万元,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8.8万元,以此计算,2023财年,粤源建设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将减少202.5万元,但是粤源建设自身却披露该年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将增加了202.5万元。为何粤源建设的申报稿会出现如此低级失误?
诉讼多
钛媒体APP注意到,在粤源建设提交港股IPO申请前,公司进行了一次重组。据悉,重组发生前,粤源建设的股权架构如下:
随后,通过设立新公司、股权转让、收购等方式,粤源建设最后的股权架构如下:
可见,无论是重组前还是重组后,粤源建设国内的实际运营体均是深圳粤源。
钛媒体APP注意到,报告期内,深圳粤源存在两起未解决的诉讼案件。招股说明书显示,深圳粤源受聘于广西省某建筑公司为祟左体育中心的建设提供幕墙工程建筑服务。深圳粤源于2018年竣工及广西省某建筑公司已向深圳粤源支付合计约209.75百万元。随后广西省某建筑公司称深圳粤源提出的付款金额高于另一审核单位的审核金额,并多支付予深圳粤源约30.55百万元。2024年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祟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深圳粤源被判处退还广西省某建筑公司合计约人民币2.49百万元(连同利息)并承担约人民币0.16百万元的诉讼费,对于该判决,深圳粤源不服,并申请上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还未完成。
其次,深圳粤源受聘于山东省某建筑公司,为青岛国际院士产业核心区先导区(生物医药区)项目提供幕墙工程服务。起初,深圳粤源就尚未支付的建筑服务费约人民币53.63百万元起诉山东省某建筑公司。随后,山东某建筑公司提起反诉,指责深圳粤源逾期完工及工程质量有问题,分别索赔约11.25百万元和2.22百万元。但2024年10月,山东某建筑公司申请撤回反诉,目前案件等待法院对撤回反诉的正式裁决。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讼诉案件仅仅是深圳粤源历史的冰山一角。天眼查显示,深圳粤源历史涉及59起诉讼案件,案件类型包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
另外,2024年11月-2025年2月期间,深圳粤源先后7次成为了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64.48万元。
除了诉讼之外,还有一起行政处罚也引人关注。天眼查显示,深圳粤源因不按要求报送用工信息被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罚1万元。具体事由为,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9月8日向深圳粤源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穗番人社监〔2024〕75号),要求深圳粤源于2024年9月16日前改正上述行为,但深圳粤源逾期未作改正。以上事实有询问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穗番人社监〔2024〕75号)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同时,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该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版)》,认定深圳粤源的违法行为属于较重处罚裁量档次。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提到了粤源建设的离职率较高,特别是2023年,公司的离职率高达47.98%作者|邓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