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2.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60%,最高成交价为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41,919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