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巧立名目称有周杰伦演唱会邀请函?已有歌迷“中招”

东方网记者马鑫洋12月17日报道:“现在外面买不到,我这里有邀请函……”这样的新型黄牛要小心!现在,“邀请函”“内部票”等形式已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新手段。2024年11月29日,宝山区检察院对这样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田先生是周杰伦的铁杆粉丝,与嫌疑人刘某相识。2023年9月初,周杰伦演唱会开票前,刘某在朋友圈看到其他黄牛说有演唱会邀请函,经过一番打听,刘某了解到这种邀请函和门票作用一样,收到纸质邀请函后自行绑定身份信息即可,邀请函的价格不高并且在国庆节之后就有货,他就把这消息转告了田先生。田先生很激动,立马介绍了一些同事和朋友一起找刘某购买了邀请函,就这样,刘某陆续收到了10万余元。事实上,刘某既没有将收取的钱财用于购票,也没有获取邀请函的渠道。

可直到10月中旬,田先生等人始终没有收到邀请函。刘某以各种借口搪塞,并向田先生承诺在10月13号之前会把所有快件闪送给他们。此时,田先生的一些同事觉得事情不对劲,在不断催讨的情况下,刘某被迫归还了4万余元,剩余钱款被挥霍一空,只能谎称主办方已经确定取消了邀请函,正在商量退款。为拖延时间,刘某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假扮成黄牛和自己聊天,称“已安排退款”,再把聊天记录发给田先生。但田先生觉得有些不对劲,就又向刘某妻子打听情况,这才发现刘某假扮黄牛骗钱的事情,便来到派出所报案。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承认一开始给田先生等被害人寄出的快递都是空盒,自己根本没有通过任何渠道拿到过邀请函。检察官了解到,刘某平时从事自媒体工作,每个月也有固定收入和存款,但他习惯了花钱大手大脚的生活,才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2024年12月9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作者:马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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