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海亮)5月29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公告称,拟与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佳兆业”)签署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告称,鉴于佳兆业及其关联方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其周边区域深耕多年,具有良好的当地口碑及相关资源,阳光城与佳兆业将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拟积极推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房地产开发领域范围内的合作。阳光城和佳兆业拟按照同等比例对项目进行投入,其中,阳光城的总投入金额不超过45亿元。
对于合作内容,公告称,阳光城和佳兆业将共同出资新设立或增资项目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内获取优质项目,并共同进行开发建设,双方承担股东责任和义务,享有股东权利和权益。
就合作机制,合作双方将建立战略合作协调推进小组,具体负责战略合作日常工作,共同制定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战略合作协议实施。
公告称,阳光城与佳兆业本着优势互补、机会共享、资源共用、互利共赢的目的,共同获取优质项目、合作开发。此举将有助于阳光城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其周边区域的深耕,补充优质土地资源。
新京报记者 王海亮 编辑 武新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