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51992的网友留言咨询:想要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户籍是芝罘区的,请问如何在线上或者线下申请?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感谢您对芝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关注!根据《关于印发 <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烟财社【2019】10号)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经认定后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流程:
1.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芝罘区户籍或常住人员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工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三张一寸照片到基层街道人社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是: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并在当地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月数),进行了失业登记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其中,“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是就业困难人员的类别之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19】8号)规定,已经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的劳动者不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2.办理灵活就业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工作的,可提供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到灵活就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灵活就业认定;
3.灵活就业认定后并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到灵活就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