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案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了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责任亦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损害赔偿数额亦应以“填平”损失为原则,进一步提出了根据网络游戏道具的获得方式确定损害赔偿数额这一可操作性的标准,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指引。本案进一步细化了网络虚拟财产司法保护的规则,有助于保护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障游戏产业和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获评2022年十大网络治理司法案件。
【基本案情】
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刀剑神域:黑衣剑士》(以下简称“黑衣剑士”)网络游戏的运营商,成某某为该网络游戏玩家。成某某拥有《黑衣剑士》两个游戏账号,即TT玩+平台账号和华为应用市场账号,且其分别给两个游戏账号累计充值294888元和132977.43元。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停运公告说明》,并公布补偿方案:提供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其他网络游戏以供游戏转移,并给予《黑衣剑士》网络游戏玩家历史充值总额的5%绑定元宝作为补偿。成某某作为涉案网络游戏的玩家,在该款游戏中达到一定的成就和“身份地位”,得到相应的钻石、饰品、装备等。原告成某某主张因某科技有限公司终止运营游戏且公布补偿方案显失公允,致使原告在该款网络游戏中的虚拟人物身份和成就永久灭失,造成原告极大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被告理应赔偿损失。
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1.成某某并非涉案TT玩+平台账号的实名注册人,无权提起本诉,法院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2.即使成某某主体适格,但成某某不存在任何尚未使用的游戏虚拟货币,被告无需返还;3.对于升级造成的损失,被告已经实际补偿完毕;4.对于成某某所主张的游戏道具并非尚未失效的服务,价值计算无合理依据,被告无需赔偿;5.成某某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仅限于人身权和人格权的侵权赔偿,在本案中并不适用;6.被告终止网络服务运营并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要点】
首先,成某某有权对TT玩+平台的账号主张权利。虽然TT玩+平台账号的实名注册人非成某某本人,但经查证,该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为成某某本人手机号码,案外人周某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足以证明成某某是该账号的实际使用人,因此成某某有权对该账号主张相应权利。
其次,某科技有限公司将涉案游戏停止运营构成侵权行为。第一,成某某主张的游戏财产可作为网络虚拟财产,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依法受到保护。网络游戏中具有财产利益属性的游戏道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当获得法律的保护。本案中成某某主张的游戏财产主要指游戏货币以及游戏道具,前者属于充值类虚拟财产,由法定货币购得,后者属于非充值类虚拟财产,由玩家花费时间及精力获得,二者均具有财产利益属性,应依法予以保护。第二,某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过错。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涉案游戏的运营开发商,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停止运营决定,造成了成某某涉案游戏账户内相关网络虚拟财产的灭失。某公司处分上述财产时,既没有法定的权利,也没有成某某约定的同意,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因此,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赔偿涉案游戏停止运营时剩余的游戏货币所对应的人民币金额,并对游戏停止运营时剩余的游戏道具依据法院酌定赔偿;因游戏升级所造成的损失被告已通过补发相关游戏货币予以全部赔偿,相关主张缺乏根据,不予支持;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因原告人身权益未受到严重精神损害、涉案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亦不属于成某某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该主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成某某36257元及利息。
(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