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冰: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探索优质民主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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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闻:陈先生,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相关法案,你怎么看?

特约评论员 陈冰: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旨在补上法律漏洞,进而探索如何实现优质民主。任何法律的修改和完善,都要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香港几年来的乱局,检测出了选举制度上的漏洞,现在就需要弥补。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一些反中乱港分子钻了选举制度的漏洞,混到体制内兴风作浪,煽动暴力,“揽炒”香港,充当外国干预势力的走卒,企图夺取香港管治权,进而损害香港整体利益和广大市民福祉。其中最糟糕的就是在立法会“拉布”,用各种伎俩拖延和否决特区政府的经济民生法案,直接影响到民众利益。

非法占中和修例风波中疯狂的街头黑暴,就更不说了,那可是让世界瞪大了惊恐的眼睛,想不到香港会变得那么暴戾、那么混乱。检视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发现问题出在选举制度上,因此就要修改完善。这次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作出了系统修订,并加强了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可以做到“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这一基本要求。

另一方面,为推动良政善治,让香港尽快从长期的政治争拗和对立对抗中解脱出来,发展优质民主,提高行政效率,这次选举制度修法也优化和调整了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扩大了立法会议席,增加了基层利益代表的声音,更好体现社会各界的均衡参与。优质民主这个词,是最近才火起来的,是指最大限度地优化民主的八个维度,如自由、法治、责任、平等、效率、竞争、政治参与、利益分享等,用中文讲就是好好说话,认真办事,公平公道地分享权益。

我们之所以说香港完善选举制度,是探索优质民主的实现路径,是因为这个问题是世界老大难问题,尤其在选举民主的国家。美国参众两院都有“拉布”现象,对他党提出的政策和法律不管青红皂白都予以拖延和否决,导致很多利国利民的政策无法实施,其根源就在于民主的八个维度不能保持动态平衡,突出某些维度而忽略其他,责任、效率、利益分享往往都搁在脑后。有幅政治漫画特别形象,说的是选举民主下的政治特征,批评的人往往一大串,讨论对策的人有一些,而真正做事的人只有几个。

现在香港修改和完善选举制度,就是在探索发展优质民主的路径,看不能不能把这个漫画的次序调整一下,做事的人是一大串,讨论问题的人有一伙,而批评挑刺的只有几个。

直新闻:海外媒体怎样评说香港完善选举制度?

特约评论员 陈冰:海外媒体一方面比较客观地报道了香港选举制度是怎么完善的,比如选举委会会怎样构成,职能何在,香港立法会为什么扩大议席,怎样产生等等。但在另一方面,由于西方国家多是选举民主,虽然各国有不同的选举办法,有不同的政治运行机制,但直接选举是他们强调的。他们对民主的八个维度孰重孰轻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对香港的选举制度完善,是带着有色眼镜看的,只盯着直选席位的变化,而忽视社会各界的均衡参与,对如何更好地实现不同行业界别和地区的利益、香港社会整体利益的整合,不做理性分析和关注。

相比之下,西方国家的媒体,对完善香港选举法的态度还是有微妙的差别,比如英美的媒体,批评的姿态比较明显。而社会民主主义盛行的欧洲大陆的媒体,就更客观和谨慎一些,对中国修法的动机和目的抱有同情态度,毕竟修例风波中的暴力示威带来了动荡和损失,这个问题不能不解决。其实,香港的选举制度完善中,就借鉴了很多国家的民主成果,把行之有效的办法纳入。

亚洲国家的媒体就很客观,报道香港选举制度修改完善了哪些内容,并且指出在完善选举制度及全面实现“爱国者治港”后,香港民主发展的道路会越走越顺, “爱国者治港”不是搞“清一色”和“一言堂”,绝不是说不能对特区政府的施政提出反对意见。香港基本法中制定的“双普选”目标也没有改变。

直新闻:无论是香港还是内地的专家学者,都说香港的选举制度完善具有“香港特色”,或者说代表性更广泛,你怎么理解?

特约评论员 陈冰:民主的原则是共同的,但实现形式有多种多样,具体地体现在选举制度上。美国、英国、德国、法国都是西式民主国家,但选举制度很不相同,由此带来的是国家治理方式的不同。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是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选举制度的,没有统一的标准。

香港的民主制度是1997年回归后才有的,选举制度也在与时俱进地不断调整,总之是向好的方向发展。我想根据香港现实而修改完善的香港选举制度,就是“香港特色”,和其他地方的选举制度都不一样。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人数的增加,界别的扩大,自然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我个人的看法是,香港的选举制度体现了中国的治理哲学,也就是王道政治,集国家、区域和民意的三重合法性于一体,这也许是最有特色的,体现在立法会的组成上。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有其特殊性,包括制度的特殊性,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总是第一位的。

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有40名,而选举委员会本身代表着香港的整体利益,同时顾及国家利益。他们在立法会中占44.44%的议席,可以很好地处理国家与特区,一国与两制的关系。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30人,他们代表着社会中流砥柱的各机构、组织、团体或企业,是社会精英和专才,能够为各种政策、立法、利益协调提出专业化建议或者批评,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他们在立法会中占33.33%的议席,代表行业、界别的利益,体现专业精神,可谓“有能力的爱国者”。

最后是民意代表,也就是分区直选出的议员,主要代表地区的利益和民间声音。他们在立法会中占22.22%的议席,可能随时传递民间呼声和区域诉求。三个层次的议员都是选举产生,都需要民意基础和社会认可度,但代表性增加了,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政治参与丰富了,能够维护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提高民主的质量的政府治理效能。我们都知道,民主的目标是让绝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更自由,而不仅仅是选出几个人来就算完事了。

作者:陈冰,深圳卫视直新闻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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