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2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一)普通融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借款5亿元,期限1年,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13,939 万元、19,950 万元,期限 6 个月,并由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 2 处石灰石矿采矿权及对应的 5 宗土地使用权和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名下 2 套熟料生产线设备为其提供抵押担保,以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1,2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在长春宽城融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800万元,期限1年,并以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图们市长安镇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二)关联融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就关于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额度使用事宜及特别约定事宜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340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6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并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信托借款89,283万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0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吉林大药房吉林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同意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
同意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万股股权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3,568.43万元股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亿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05亿元股权、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14,79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4亿元股权和奇朔酒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就上述委托借款5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
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普通担保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42亿元、3.1亿元、0.46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600 万元、600 万元、55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4,900 万元、4,900 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三家主体各自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朝阳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7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63,103.5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6.71%。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2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融资及为所属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融资业务办理需要,拟对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内容进行调整及补充。
● 公司就关于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含公司委托借款6亿元及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发放的信托借款89,283万元)的额度使用事宜及特别约定事宜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将上述最高借款额度下包含的委托借款6亿元及信托借款89,283万元业务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延长业务到期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
● 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含公司委托借款3亿元及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质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
● 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并就上述委托借款5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上述委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质押担保。
● 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上述委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质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
● 本次交易对方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申请融资
1、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就关于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额度使用事宜及特别约定事宜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340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6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并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信托借款89,283万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0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吉林大药房吉林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2、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
同意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
3、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
同意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万股股权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3,568.43万元股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亿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05亿元股权、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14,79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4亿元股权和奇朔酒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就上述委托借款5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了股份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长发集团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关联人简介
1、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81831956H
法定代表人:云航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
经营范围: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证券、期货及基金投资;科技金融(仅限为科技金融类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租赁(融资租赁);投融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的投资与运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2、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95830298
法定代表人:王晨
注册资本:27,091.56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3、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A0Y33E44J
法定代表人:刘世丹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借款、受托发放借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财务信息咨询(不含代理记账),助贷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创业培训(不含文化教育、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活动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民事调查、婚姻调查、行踪调查、调查取证、债务追讨、寻人服务等涉及危害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带有侦探性质的调查活动),会议会展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服务),金企对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贸易经纪,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有偿综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三、担保人简介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61012F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注册资本:324,891.3588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
2、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628919
法定代表人:韩冬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9月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改造,商品房经营,房屋租赁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180H520G
法定代表人:韩冬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改造,商品房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6965337368
法定代表人:杜明辉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556533451R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4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酒店、休闲体育设施进行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50AJ60P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100,01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8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服务,塑钢窗组装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01%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0597822974
法定代表人:冯伟杰
注册资本:79,329.3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8781556N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注册资本:635,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月
经营范围:对水泥、熟料、混凝土等产品及其相关行业的投资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持有其26%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2438443980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注册资本:133,163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059783337T
法定代表人:侯先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
经营范围:零售百货业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商业产业投资及管理,利用互联网销售百货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7223X3
法定代表人:孙弘
注册资本:14,79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9月
经营范围:商品零售,百货购销,自有柜台出租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2、吉林大药房吉林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6601367479
法定代表人:仇健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5月
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零售及互联网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5,561,023,913.73元,总负债为38,597,689,411.1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58,572,332.4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251,829,386.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47,472,700.9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5,305,589,478.20元,总负债为39,930,282,834.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82,754,115.96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239,833,508.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90,998,828.3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66.45%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3.35%股权,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10.2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63,252,778.71元,总负债为860,161,951.22元,净资产为103,090,827.4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59,675.18元,净利润 -140,280,015.5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68,188,286.71元,总负债为899,835,677.08元,净资产为68,352,609.63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5,986,794.65元,净利润-34,738,217.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峰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22,784,355.54元,总负债为924,441,960.44元,净资产为898,342,395.1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5,356,109.08元,净利润-131,113,455.0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91,595,956.28元,总负债为1,428,414,016.99元,净资产为863,181,939.29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9,803,711.97元,净利润-35,160,455.8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2,759,640.99元,总负债为728,512,215.44元,净资产为144,247,425.5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8,709,384.64元,净利润-85,836,583.6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43,222,660.46元,总负债为819,521,096.14元,净资产为123,701,564.32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9,423,311.36元,净利润-22,846,556.0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忠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产品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3.87%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5.96%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0.17%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5,959,759.42元,总负债为496,063,168.74元,净资产为 269,896,590.68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35,522,761.91元,净利润-62,551,081.4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12,635,373.14元,总负债为760,208,140.73元,净资产为252,427,232.41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5,236,439.77元,净利润-17,469,358.2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2024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及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2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57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5,811万元。
2.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5亿元。
3.公司本次为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64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85亿元。
4.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650万元。
5.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750万元。
6.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00万元。
7.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
8.公司本次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9亿元。
9.公司本次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亿元。
10.公司本次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 亿元。
11.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亿元。
12.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亿元。
13.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亿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42亿元、3.1亿元、0.46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600 万元、600 万元、55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同意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4,900 万元、4,900 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三家主体各自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4、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朝阳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7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5、同意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仇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76.31%股权 ,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23.69%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93,650,849.97元,总负债为5,023,740,126.25元,净资产为569,910,723.72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86,748,729.63元,净利润-3,010,217.2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525,050,693.47元,总负债为5,984,107,337.69元,净资产为540,943,355.78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29,121,025.05元,净利润-28,967,367.9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司洪泽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80,939,982.13元,总负债为2,426,244,815.86元,净资产为854,695,166.2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33,255,538.21元,净利润-30,060,073.3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950,934,339.75元,总负债为3,105,594,111.63元,净资产为845,340,228.12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3,938,332.27元,净利润-9,354,938.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对水泥、熟料、混凝土、砂浆、混凝土外加剂、塑编袋及管桩、管片、水泥预制构件、水泥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以及水泥用石灰石和大理石开采、建筑及混凝土用砂石、骨料开采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投资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4%股权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 12 月 31 日,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9,350,239,884.17元 ,总 负 债 为13,182,754,362.56元 ,净 资 产 为6,167,485,521.61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240,101,255.55元,净利润-1,950,772,244.4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4年9月30日,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386,961,838.02元,总负债为16,625,721,696.12元,净资产为5,761,240,141.90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37,650,008.35元,净利润
-414,956,870.4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重庆路
法定代表人:姜钊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日用百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12,607,926.86元,总负债为1,068,706,779.36元,净资产为143,901,147.5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6,999,790.29元,净利润
-36,232,169.0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88,356,821.87元,总负债为1,067,948,441.34元,净资产为120,408,380.53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499,288.45元,净利润-23,492,766.9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孙弘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07,123,104.07元,总负债为2,398,172,675.83元,净 资 产 为108,950,428.24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6,558,346.76元,净利润-35,214,197.7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57,640,106.28元,总负债为 2,370,384,594.61元,净资产为87,255,511.66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1,628,067.90元,净利润-21,348,637.9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法定代表人:李秋惠
经营范围:住宿、中西餐、咖啡厅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1,673,426.16元,总负债为554,995,656.70元,净资产为
-103,322,230.54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9,349,518.42元,净利润 -28,395,352.5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 30日,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3,347,818.15元,总负债为570,936,476.25元,净资产为-107,588,658.10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600,669.14元,净利润-4,266,427.5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图们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赵凤利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制造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6,594,256.55元,总负债为219,154,693.40元,净资产为127,439,563.1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2,720,020.03元,净利润-34,941,007.3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9,994,072.28元,总负债为375,714,374.04元,净资产为124,279,698.24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4,078,178.17元,净利润-3,159,864.9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
法定代表人:滑喆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生产、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1,384,193.82元,总负债为175,434,211.78元,净资产为75,949,982.04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5,173,546.17元,净利润
-17,014,330.9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6,424,029.62元,总负债为244,537,218.81元,净资产为71,886,810.81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3,463,603.58元,净利润-4,063,171.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敦化市
法定代表人:王树堂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溶液剂、丸剂生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1,430,929.78元,总负债为281,920,043.31元,净资产为119,510,886.4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3,592,643.40元,净利润-9,884,734.3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6,693,522.19元,总负债为366,469,377.80元,净资产为110,224,144.39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5,168,537.08元,净利润-9,286,742.0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上缸窑村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66.45%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3.35%股权,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10.2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63,252,778.71元,总负债为860,161,951.22元,净资产为 103,090,827.4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59,675.18元,净利润 -140,280,015.5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68,188,286.71元,总负债为899,835,677.08元,净资产为68,352,609.63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5,986,794.65元,净利润-34,738,217.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峰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22,784,355.54元,总负债为924,441,960.44元,净资产为898,342,395.1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5,356,109.08元,净利润-131,113,455.0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91,595,956.28元,总负债为1,428,414,016.99元,净资产为863,181,939.29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9,803,711.97元,净利润-35,160,455.8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2,759,640.99元,总负债为728,512,215.44元,净资产为 144,247,425.5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8,709,384.64元,净利润-85,836,583.6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43,222,660.46元,总负债为819,521,096.14元,净资产为123,701,564.32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9,423,311.36元,净利润-22,846,556.0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忠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产品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3.87%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5.96%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0.17%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5,959,759.42元,总负债为496,063,168.74元,净资产为 269,896,590.68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35,522,761.91元,净利润-62,551,081.4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12,635,373.14元,总负债为760,208,140.73元,净资产为252,427,232.41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5,236,439.77元,净利润-17,469,358.2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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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42亿元、3.1亿元、0.46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600 万元、600 万元、55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1年。
3、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4,900 万元、4,900 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三家主体各自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1年。
4、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朝阳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7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1年。
5、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余股东均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63,103.5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6.71%,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2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4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同意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1日
至2024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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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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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韦媛、顾佳昊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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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